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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学院举办了“基金法律实务培训班”

来源:上海市律师协会     日期:2013-12-23     作者:律师学院    阅读:10,043次

        为顺应上海自贸区和本市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需要,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会同律协基金业务研究委员会,于12月14、15日举办了 “基金法律实务培训班”。170余名律师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邀请了方广资本管理合伙人(曾担任华为公司首席律师)张旭廷;精功集团金聚资本副总裁李鑫;仕富资本管理合伙人(曾担任美迈斯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牟榕;软银中国资本法务总监杨建宏等在基金行业的资深投资人和专家给参训律师授课,市律协基金业务研究会主任、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李强,通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吕红也在培训班上给参训律师分享了基金律师实务技能。

        张旭廷以“股权基金投资中的法律问题概述”为题,结合自己多年从事基金业务的体会,给参训律师讲述了股权投资基金的运作技巧;向参训律师介绍了美元基金和人民币基金各自的特点、区别及运作中应注意的事项,重点剖析了股权投资中的主要风险及其防范。

        李鑫从基金管理人的视角,给参训律师讲授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募集与运作”的法律实务问题,通过向参训律师剖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作涉及的环节及相应的问题,帮助参训律师系统地把握私募基金运作中需注意的法律风险。

        牟榕结合自己丰富的专业经历,给参训律师讲授了“美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法律实务”,他从介绍美国的私募股权基金的性质和特点入手,详细阐述了美国私募股权基金的概念、设立、运作等整个流程,对于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具有相当积极的借鉴意义;

        杨建洪站在投资人的视角和立场上,向参与培训的律师讲述了投资人如何看待律师在私募基金运作过程中的作用,以及如何才能成为让投资人认可和满意的基金业务律师。

        李强律师作为市律协基金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不仅全程指挥、安排了本次培训班,还为各位参训律师分享了他本人的基金业务成功经验。他结合现今新股发行改革的问题和我国资本市场的现状,向各位介绍了私募股权投资的一个重要的退出途径——IPO。

        吕红律师给参训律师分享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实务”经验,通过介绍证券投资基金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基本特征、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管理人的相关问题等等,富有条理地讲解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现状及相关实务问题。

        培训班深受本市中青年律师欢迎,原定120人的培训班规模,实际参加人数为170余名,会场座无虚席,不少律师在课堂外旁听了整个培训课程,培训结束时,不少参训律师希望今后多多举办这样的实务培训。

                          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

                             2013.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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