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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悦律师事务所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纪实

    日期:2014-06-03     作者:长宁区律工委    阅读:2,312次

 

    君悦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以下简称“君悦所党支部”)是我区“两新”组织五星级党组织,在参与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有效结合“两新”党组织特点,灵活机动推进活动深入开展,以活动开展促业务发展,真正让党员律师受教育,在群众中起表率。

    一是善于把握重点,做到组织动员有计划有步骤。君悦所党支部在支部建立之初就坚持“党建与所建融合”工作思路,充分抓住“两新”党建工作关键点——在党建和所建中找准共同融合点,促进律师事务所法律业务健康发展和党建凝聚力有效提升。教实活动之初,君悦所党支部多次与区司法局党委副书记(教实活动基层支部联系人)陈玉玲同志进行商讨研究,主动聚焦律师事务所“两新”党组织存在宗旨意识、党员意识、党性观念不强;组织生活不够规范;服务发展、服务群众途径单一、办法不多;党员参与社会公益自觉性不够等“四不”问题,结合实际,以有效把握党组织在律师队伍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在律师事务所发展中的政治引领作用为活动开展主线,由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带头参与搞活动,从而增强与激发全体党员律师参与教实活动的自觉性与主动性,切实发挥党员律师团队的先锋模范作用。君悦所党支部通过召开教实活动专题会议,组建由律师事务所全体合伙人参与的教实活动小组,制定教实活动实施工作方案等方式在全体党员律师中进行公示,号召和动员律师事务所党员律师和入党积极分子自觉参与活动,党员律师知晓率达100%。

二是善于创新发展,实现自选动作有特色有实效。君悦律师事务所党支部针对自查存在的“四不”问题,积极落实整改,主动推出“三亮相、四必有、五示范”系列主题教育活动。“三亮相”即:“亮形象、亮身份、亮风采”,公开党员身份,开门搞活动,让全体党员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四必有”即:“重要岗位必有党员、紧急任务必有党员、重大创新必有党员、公益服务必有党员”,切实发挥君悦律师事务所党员律师这支队伍的重要作用和工作优势。“五示范”即“做学习提高的示范、做争创佳绩的示范、做服务群众的示范、做诚信无欺的示范、做弘扬正气的示范”,从业务拓展、社会公益、执业道德和责任担当等方面对党员律师提出高标准严要求,帮助其提高党员意识、服务意识和宗旨观念。君悦所党支部还结合律师事务所年轻党员较多等特点,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建立君悦教实活动微信群,将各级党委的教实活动重要精神与工作要求及时发布到微信平台,方便党员律师教育和学习,号召广大党员律师和入党积极分子提建议、发体会、谈感悟,主动传递教实活动正能量,有效增强教实活动的实际效果。此外,君悦所党支部在坚持多年“君悦助残金”、“送法进军营”、“参与区信访核查案件处理“和“双结对”等公益项目基础上,针对日益紧张的医患矛盾纠纷,主动与新华医院急诊科建立共建关系,开展“送法进医院”活动,引导和帮助患者通过合法途径维权,有效缓和医患双方紧张关系,切实解决“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提升和增强党员律师服务群众、服务基层能力。

三是善于注重实际,保证规定动作不走样有活力。君悦所党支部坚持“开门搞活动”,按照区委、区司法局党委要求,做好各项规定动作,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全程参与活动,动员广大群众参加活动,在两新党组织中扩大教实活动的社会影响力;组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参观上海凝聚力工程博物馆,接受党的群众路线再教育;在博物馆入党宣誓基地为新党员举行入党宣誓仪式,帮助全体老党员重温入党誓言,增强全体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意识;结合律师年度检查考核工作,在全体党员律师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引导党员律师真正把自己摆进活动中,主动查找自身党员意识、党性观念、组织纪律和服务群众等方面不足,为下步专题组织生活会打好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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