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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律师党委制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日期:2014-03-19     作者:杨浦区律工委    阅读:2,424次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杨浦区律师党委关于在“两新”组织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区律师党委认真领会,统一思想。教育实践活动既要正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又要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律师党委重点围绕律师行业特点,结合本区律师党组织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各党支部采取小型、业余、分散、灵活的方式,认真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着力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开展积极健康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开门搞活动,积极组织律师参与到教育实践活动的全过程;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搞活动;坚持书记带头,以书记为重点,层层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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