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司法局召开2007年法律服务工作年会
日期:2007-02-02
作者:杨浦区司法局公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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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杨浦区司法局召开2007年法律服务工作年会。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区公证处正副主任、区属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代表团成员、法律顾问团成员等30余人参加了会议。局党委书记、局长孙祺伟,副局长王美凤、唐明祥,政治处主任周志宇出席了会议。
会上,唐明祥同志代表局党委总结了2006年度我区法律服务行业工作,并对2007年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周志宇同志通报了2006年全市行风测评情况。
孙祺伟同志在讲话中指出,2006年我区法律服务行业工作不断健康稳步地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体现了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意识强,我们的广大律师、公证员以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围绕杨浦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构建和谐杨浦、维护社会稳定做出很大的贡献。尤其是在平凉西块动迁过程中,律师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一定社会效果。
二是要求高,在规范化建设中,律师事务所、区公证处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运用科学合理的管理手段,高标准严要求,规范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四维所、斯乐马所被评为2006年度上海市司法行政先进集体,区公证处被司法部评为岗位训练先进集体。
三是合力好,司法局的各项工作得到了广大律师、公证员的支持和参与,上下沟通,畅通渠道,形成合力,认真围绕区中心工作,服务大局,为区域经济发展发挥了职能作用,取得一定成绩。
四是成效大,主要体现在律师公证的业务创收方面,2006年律师业务创收1.22亿元,公证1113万元,且律师业每年以1千多万元递增,公证以1百多万递增,可喜可贺。
会上,孙祺伟同志又重点强调,区委领导在区委八次全会上明确提出要在五角场地区形成包括律师在内的现代中介服务的集聚区。因此,可以说杨浦知识创新区的建设为我们法律服务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同时也提供了较为优越的政策环境。为此,我们的广大律师、律师事务所要积极为发展与杨浦相匹配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业做出更大的努力。最后,孙祺伟同志要求律师、公证员继续为平凉西块基地、和即将动迁的定海东块基地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会上,局党委书记、局长孙祺伟和各律师事务所、区公证处及法律援助中心的主要责任人签订了《法律服务行风建设责任书》。与会律师还围绕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发展进行了热烈讨论。会议由王美凤同志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