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 信
叶杭生同志:
欣闻您荣获由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授予的第三届“东方大律师”称号,谨此代表民建上海市委并以我个人的名义向您致以衷心的祝贺和崇高的敬意!
律师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作为一名职业律师,您不仅具有较高的执业水平,在法律实践领域取得了卓越的成绩,还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在法学理论研究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屡获殊荣。作为民建市委法制研究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律师委员会顾问,您积极参政议政,以自身专业服务于上海“四个中心”建设,是全体民建会员学习的榜样。
随着中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加快,律师行业也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希望您百尺竿头,更近一步,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带动民建更多的律师会员,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使命意识,以良好的专业素养、踏实的工作作风、奉献进取的执业精神和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民建中央副主席
上海市政协副主席
民建上海市委主委
周汉民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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