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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江所律师勇担责任,以法律精神挽救失足少年

    日期:2014-11-18     作者:闸北区律工委    阅读:2,981次

    11月,闸北区司法局收到了来自闸北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表扬名江所谢晋律师的检察意见书。信里对谢晋作为援助律师,对待案件认真谨慎、尽心尽责,充分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的职业操守予以高度认可。

    案件回溯到今年7月底,本市某区发生一起盗窃案,警方一路尾随,最终在上海火车站南广场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并移交给了闸北警方。据悉,嫌疑人为男性,系陕西宜川人,无业,身份证显示其为1995年4月出生。然而,当谢晋律师担任其起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人时,顿时对嫌疑人的年龄产生了疑问。为了依法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名江所主任谢有明律师同谢晋律师,及时向闸北区司法局汇报了相关情况。闸北区司法局对此髙度重视,与嫌疑人家乡司法局进行了联系,并要求律师尽快查清刘某的事实年龄。

    在辗转延安、宜川、西安、洋县等地寻访重要证人、依法取证后,律师获取了关键信息,即嫌疑人的真实出生时间大致在1998年10月至11月。回到上海后,谢晋又立刻带着嫌疑人到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骨龄测试。结果显示,嫌疑人的年龄应在15至17岁之间。根据刑法第17条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认定以及刑法疑罪从无的原则,谢晋向闸北区人民检察院提交了调查情况和相关证据,并提出了嫌疑人作案时未达盗窃罪刑事责任年龄的主张。

    基于援助律师提供的相关证据,闸北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了不予起诉的决定。当收到闸北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表扬两位律师的检察意见书时,谢晋律师在表达谢意的同时,也道出了社会对援助律师的期待,“法律援助的对象是请不起律师的弱势群体,对待他们不能敷衍了事,而是更需要以法制的精神去帮助他们,让他们享受法律赋予的公平以及高质量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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