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律协动态

律协动态

上海律协与市检察院就民行检察工作的合作进行交流

来源:上海市律师协会     日期:2012-03-29     作者:业务部    阅读:11,592次

        2012年3月21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民行检察处处长丁宏、副处长邱燕、钱渊、综合科科长黄坚昆一行四人至上海市律师协会就民事检察工作听取律师意见,并讨论进一步协作与交流事项。

        会议在律协第三会议室召开。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钱翊樑出席座谈。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谭芳主持会议。建设工程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周吉高、房地产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季诺、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研究委员会主任傅平、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阮露鲁、劳动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陈海杰、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竺建平、公司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吴冬、医疗卫生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沈涛参加座谈。

        丁宏处长表示,为了更好地发挥人民检察院在民事、行政诉讼领域法律监督的职能,提高民行检察业务的质量,上海市检察院与上海市律师协会拟将建立常态协作与交流机制。一方面借助上海市律师协会的宣传平台,宣传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的职权和范围,并希望通过加大宣传,鼓励广大律师了解并参与民事、行政检察案件;另一方面,通过上海市律师协会各专业委员会的专业优势,提供典型案例,就类案展开研讨,提高民事行政检察的质量,充分发挥个案抗诉、类案监督的思路,更好地履行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的职能。

        钱翊樑副会长针对双方建立常态化的协作与交流表示欢迎和支持,上海市律师协会将积极利用网络、杂志、律师培训等宣传平台,向上海律师宣传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的职权和范围,提高律师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参与度,营造法律共同体,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谭芳主任表示,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作为律师协会与检察院此次协作与交流的窗口,将积极组织并参与各项具体工作,密切联系和配合各专业委员会与检察院就各专业问题进行研讨,充分发挥律师作为第一线法律工作者的作用,成为法律监督环节中的重要力量。

        与会的各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纷纷就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的宣传方式、法律监督方式、监督范围,以及律师在民事、行政检察业务中如何发挥作用各抒己见、献计献策。房地产业务委员会季诺主任提议,由民事业务委员会牵头、各专业委员会积极协助组成各项课题组与检察院从个案、类案上进行专业研究。每年一小步,不断进步。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