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宁8月30日电(记者王大千、马勇)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29日在西宁召开的全国司法厅(局)基层工作处长座谈会上说,近5年来,我国人民调解组织在自身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矛盾纠纷预防和排查化解工作成效显著。
据郝赤勇介绍,过去5年,我国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不断完善,全国人民调解组织发展到81.8万多个,其中村(居)调委会67.7万个,乡镇(街道)调委会4.2万个,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6.8万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3.1万多个。
与此同时,人民调解经费也得到有力保障。财政部、司法部等部门联合出台了相关政策,全国有71%的司法所纳入了财政预算,有20多个省(区、市)制定下发了经费保障标准。仅2010年,全国共落实人民调解工作经费6.46亿元、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4.44亿元、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11.11亿元。
郝赤勇表示,人民调解法的制定、颁布并实施,强化了司法行政机关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据统计,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过去5年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3400多万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6%,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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