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律协召开2003年业务研究工作会议
日期:2003-03-11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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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律协2003年业务研究工作会议3月9日在锦辉宾馆多功能厅召开。市律协业务研究与职业培训委员会委员及各业务研究委员会正、副主任委员基本都到会参加。 本次会议共有三个议程:1、由部分业务研究委员会总结2003年研究会活动,交流2003年工作安排。2、落实2003年律师业务规则拟定方案及2003年律师业务论坛的举办方案。3、落实2003年业务研究与职业培训委员会调查研究方案。 吴伯庆副会长首先主持会议第一项议程.国际投融资与其他涉外法律研究委员会(由涉外法律研究委员会和国际投融资法律研究委员会合并)主任委员孙志祥律师、青年律师成才研究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志强律师、信息网络法律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寿步律师、民事法律研究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家麟律师和项目建设、项目融资法律研究委员会主任委员丁晓文律师及行政法律研究委员会主任委员邹佳莱律师先后在会上总结各自研究会2002年研究活动成果,交流了2003年的研究课题和研究活动的安排。 周涵清副主任委员主持第二项议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斯伟江律师和建筑房地产法律研究委员会主任委员朱树英律师先后在会上通报了由各自委员会负责的《律师办理知识产权法律业务操作指引》、《律师办理房地产交易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两项指引的拟定计划。前一项指引,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委员会决定分专题制订,现《律师提供商业秘密相关法律服务指引》初稿已完成,研究会将继续《律师提供专利相关法律服务指引》的拟定工作,初步定于今年5月份定稿。《律师办理房地产交易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中“二手房买卖”部分今年上半年可望出台,涉及到“抵押”部分的指引估计年底可制订完善。 随后,刑事法律研究委员会主任委员翟建律师和金融与证券法律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宋一欣律师分别介绍了由各自研究会负责的律师论坛的安排及筹备情况。 在自由发言阶段,与会律师纷纷就如何提高律师业务研究水平,最大限度发挥律师的社会作用踊跃发言。有律师指出,律师业务研讨会要交流研究活动的先进经验和教训,避免报流水帐。根据律师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所占人数比重逐年增长的大好形势,有律师建议成立专门的研究小组,研究讨论律师提出的议案提案,起到上通下达的作用。与会律师表示应充分发挥律师业务研究会的团体作用,形成一种力量,在参政议政、立法以及在执法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会议第三项议程由朱树英副主任委员主持。负责业务研究与职业培训委员会调查研究工作的潘跃新副主任委员出差在外,他委托市律协钱大治在会上陈述了调研方案的具体内容。 最后由周涵清副主任委员通报2003年律师培训方案,重点介绍今年律师培训的新举措。 律协万恩标秘书长到会并讲话,他对各位律师在去年业务研究中作出的成绩和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感谢。 吴伯庆副会长作总结发言,他说2002年各业务研究委员会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律师业务研究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他指出,律师业务研究会要正确定位,要为广大律师服务,多开展实务性强的活动,个别研究会可根据需要作进一步调整。他强调总结研究会经验教训的重要性,特别指出研究会要重视研究成果的推广、宣传和传播,让广大律师都能受益。他同时也指出个别研究会存有工作开展不平衡的现象,要加以改进。他说,今年的研究活动,20个研究会已作出各自安排,会上发言的几个研究会的工作安排给人很大的启发和鼓舞,现在的关键是如何落实,对此吴会长提出了三点建议:1、抓研究重点,建议每个研究会列出一、二个重点,特别要抓住较前卫的律师业务法律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办法。2、抓研究课题的落实,保证研究会工作按计划完成3、抓研究成果的共享,明确律师业务研究会本身和研究活动都是开放式的,要不断充实研究力量,研究活动要向全市律师开放,研究成果尽可能让全市律师共享。他希望各研究会能动员和组织更多的律师参与律师业务研究活动,使律师业务研究和培训工作能在2003年更上一层楼。 此外,拟定于今年首批出台的几项业务指引的时间节点会前已由律协业务部统计汇总,具体如下: 1、《律师办理知识产权法律业务操作指引》(由陶鑫良、斯伟江委员联系, 5月底完成); 2、《律师办理房地产交易法律业务操作指引》(由朱树英副主任委员联系, 6月底完成); 3、《律师办理企业贷款法律业务操作指引》(由秦悦民委员联系,8月底完成); 4、《律师办理医疗纠纷业务操作指引》(由李家麟委员联系,9月底完成); 5、《律师办理公司法律业务指引》(侧重于管理层收购股权方面,由张复敏委员联系,10月底完成); 6、《律师办理特许经营业务指引》(由王小咪委员联系,10月底完成); 7、《律师代理证券民事赔偿诉讼业务操作指引》(由刘小禾、陈东委员联系,11月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