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方案》和《上海市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及市律师协会第十届理事、监事产生办法》的有关规定,松江区司法局、律工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成立了松江选区工作小组和办公室,分别由局分管领导、律工委主任、律公科科长担任主要负责人,制定了《上海市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松江选区代表推选工作实施方案》,并在日前召开的全区律所主任、书记年度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专门部署,确保每个律所和律师公开公平、平等自愿参与推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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