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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司法局召开2008年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推进会

    日期:2008-07-22     作者:长宁律师公证工作科    阅读:2,808次
    7月18日下午,长宁区司法局在长宁区工人文化宫第一会议室召开了2008年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推进会。长宁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委主任、纠风办主任朱良沪,长宁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史济康等领导出席了会议,会议由长宁区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陈玉玲主持,来自区属律师事务所、区法律援助中心、长宁公证处等单位近100人参加了会议。
    长宁区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陈刚针对我区律师代表团及律师工作委员会工作做了发言,他总结了前几年律师代表团参与行风建设的工作与成绩,并就目前律师工作委员会如何抓好行风建设提出了新思路、新要求。
    长宁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史济康布置了2008年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他要求,区司法服务业要总结经验,进一步巩固政风行风建设成果,采取其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政风行风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长宁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委主任、纠风办主任朱良沪传达了市纠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卞百平区长对区政风行风建设的要求。今年区政风行风建设任务重,难度大,朱书记对我局行风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司法行政系统在前两年取得较好成绩的基础上,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结合政风行风建设,我局将开展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检查活动,根据律师事务所管理要求及市司法局考核要求,发放了长宁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自查表,要求各律师事务所着重在事务所章程、合伙协议及各项制度建设与制度执行方面进行自查。根据各律师事务所自查成绩,律师公证工作科将对部分律师事务所进行抽查,通过“自查”、“抽查”、“规范”,逐步解决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区律师服务业行风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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