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言堂一支笔”致经管领域贪腐高发
如果有“580万元+失去自由”与“100万元+自由”两个选项待选,您会选择哪个?为了能自由自在享用百万元,想必您会选择后者。可是,近年来,湖北省有37名领导干部选择了前者。
作为湖北省审判厅级及省部级以上干部犯罪案件的定点中级法院,汉江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审判白皮书》。白皮书指出,汉江中院2002年至2010年受理并审结重大职务犯罪案件31件41人,其中受贿案件为25件27人,分别占案件和罪犯总数的80.6%、65.9%。
汉江中院统计发现,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罪犯呈年龄高、地位高、文化高“三高”现象。经审理最终被判处刑罚的37名罪犯中,40岁至55岁的最多,占83.8%;厅局级与县处级干部31人,其中多人担任原所在部门一把手;32人拥有大专以上学历。
白皮书称,重大职务犯罪案件集中于房地产开发、工程发包、政府拨款和银行贷款、土地出让和审批、政府采购等社会经济管理领域,行为人一般掌握有工程发包、财政资金管理、土地审批、项目立项审批等权力。
为何社会经济管理领域职务犯罪案件高发?白皮书指出,近80%的案件资料显示,社会经济管理领域虽然有一定监督制约领导者权力的制度,但总是难尽如人意,“一言堂”、“一支笔”的现象仍然存在,甚至被视为领导者权威的体现。
在汉江中院审结的37名涉案者中,除1名挪用公款580余万元以外,其他受贿最高者为170余万元,且犯罪所得均已被全部追回。
为此,白皮书为领导干部算了一笔“性价比”账:受贿580万元意味着失去人身自由,同时赃款也将被追回;相反,以2010年湖北省社会管理平均工资3.4万元、平均犯罪年龄45岁、平均寿命74岁计算,仅工资损失就有98.6万元,包括住房公积金、医疗等社会福利保障等最少也在100万元以上,但可以自由自在、心安理得地生活。
汉江中院院长郭卫华表示,此次发布《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审判白皮书》,既是该院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清风”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创新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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