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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委讨论确定协会信息报送规定及两项改版方案

来源:上海市律师协会     日期:2011-07-05     作者:宣传部    阅读:11,222次

        6月29日下午,市律协九届对外宣传与联络委员会(下简称“宣传委”)在35楼第一会议室召开第二次工作会议,会议由上海市律协副会长、宣传委主任黄绮主持。16名委员参加会议。市律协监事金缨,市律协副秘书长刘小禾、宣传部主任庄燕,办公室副主任朱箭飞,《上海律师》责任编辑杨培君列席会议。

        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上海市律师协会信息报送工作相关规定》。规定通过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规范信息编写、报送和发布工作,以便及时有效地了解和掌握市律协及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各项工作情况,保障东方律师网站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全面性,从而更好地推进律师行业的宣传工作。

        黄绮副会长通报了《上海律师》及东方律师网改版初步方案并进一步征求与会委员意见。《上海律师》杂志改版将于2011年第七期正式开始,会议确定了《上海律师》杂志改版后各栏目的划分、名称、定位、栏目责任人,并商定了所有栏目的约稿要求。

        新版东方律师网也将于7月1日起正式上线。此次改版后,网站的栏目将实现“频道制”,所有信息将包含于协会介绍、信息资讯、业务研究、会员服务、律师文化这五个频道中。此次改版也将进一步增强会员服务功能,不仅优化了律师的检索功能,同时还优化了每位律师的个人页面,将该律师所有在网站上发表的论文、案例、图书、摄影等信息进行一并展现,充分展示律师形象。另外,新版网站还将与《上海律师》杂志进行充分互动,达到优势资源的整合、互补。

        黄绮副会长介绍了律协近期的对外宣传活动安排。律协拟定于7月上旬展开一次关于建党九十周年的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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