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律师10年发展大有作为
日期:2007-06-15
作者:秦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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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在重庆市人大一届四次会议上,人大代表提交的《关于制定<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 designtimesp=2976>的议案》,经大会主席团讨论后被正式列入立法计划。当时,很少有人注意到这一议案的发起人是一名律师。4年后的2004年,随着《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的正式颁布,这一议案的发起人邓继为律师,将注定载入重庆立法史册。
在重庆3000多人的律师队伍中,现有全国人大代表1人(出自律师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仅13人),市和区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91人。他们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参与国家和地方的立法工作,催生了《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他们提交的议案、提案多达800余件。
韩德云,重庆律师,十届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第二届政协委员。2003年以前,韩德云以学者、律师的身份,成为市人大立法顾问,并开创了律师受托起草地方法规的先例。2000年,在代理了大量物业案件后,韩德云意识到物业管理立法势在必行。因为与重庆市人大拟制定《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构想不谋而合,他和他所在的索通律师事务所受命承担了此条例的起草任务。8个月后,由韩德云领衔的包括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12名执业律师在内的草案起草律师团,四易其稿,形成条例草案。2001年12月,《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高票获得市人大通过。
重庆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接待,是重庆市律师工作的又一亮点。这项工作实施一年来,已经有1000余人次律师参与,近万人次信访接待,10%息访息诉,20%引入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各级党委、政府满意,大多数信访人也满意。例如,2005年6月,江北区嘉年华大厦女人印象商场的100多家经营户因物管公司不能按期将摊位交付使用,造成他们延期开业,经营户派代表到市政府上访。当日值班律师接待后,对他们所反映问题涉及的法律关系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向他们指明解决问题的方向和途径,鼓励他们走依法维权的路子。上访群众为律师的释疑解惑所折服,放弃了“要闹一场”的想法。其后,他们按律师的建议,在不到一个月时间里,通过法律手段获得了经济赔偿。
2007年5月15日,俞荣根主任和孙发荣会长在广场宾馆分别代表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和市律师协会签署了《重庆市地方立法调研委托协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正式委托市律师协会进行《2008?2012年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项目需求》和《重庆市中介组织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委托调研为地方立法工作开创了一个全新的参与形式,为重庆市的立法甚至给全国在提高地方立法方面提供了一种新的探索途径。
2005年,重庆市出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规定组建包括聘用的本市长期从事法律实务,并具有代表性的律师,以及聘请的市外有较高理论水平和政府管理经验的专家型律师为成员的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组,正式建立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据了解,重庆一些区县也开始在辖区内全面推行律师法律顾问制度。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标志着重庆市依法行政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