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7日,在严义明多次赴证监会举报公司2004年业绩造假无果的背景下,长征电器以名誉侵犯为由将其诉至遵义中院,要求他赔偿300万元的经济损失,但该案悬至目前仍未开庭。就在等待庭审的过程中,严义明再次挟长征电器造假证据北上证监会举报。
严义明与长征电器的溯源可以追溯到2005年。
据公开资料显示,从2005年12月14日开始,有多家财经媒体开始质疑长征电器的前三大股东是实际上的关联关系;另外,长征电器业绩存在造假也存在种种疑点。
最为重要的一点是,长征电器前监事李杰斌通过匿名方式,在媒体上曝光银河集团在收购长征电器过程中存在违法及损害中小股东的行为。
同年12月20日,严义明以中小股东的身份在媒体上发布公开信,要求长征电器在媒体前公开澄清有关质疑。
从此,事件双方围绕该公司是否存在股东未披露的关联关系以及2004年业绩是否存在造假展开了激辩。期间,严义明曾两赴证监会举报,均受到非法律因素的干扰,长征电器也以各种方法证实自身不存在问题,最终选择以司法形式欲挽回名誉。
“内部刊物”再指业绩造假
在2006年9月7日立案后,长征电器与严义明都进入司法程序,但严义明始终未放弃对公司造假的举报。
这其中,长征电器办公室主任裴劲松在回答投资者的提问时曾说,“严义明事件”的幕后策划是公司竞争对手上海华明电力,状告华明电力商业秘密侵权一案已由广西中院立案,公司向其索赔1亿元人民币。
但严义明昨日对记者表述,他对这样的言论不是很了解。
其后,他向记者展示了举报长征电器涉嫌虚增2004年度收入和利润的最新证据——长征电器内部刊物《长征电器》。
从这份出版于2006年11月23日的刊物上记者看到,长征电器称:“低压部的产品销售额未能上升,2004年当年的销售额只有6867万元(框架部分仅4400多万元),约占公司销售额总量的42%。”
对此,严义明表示,长征电器2004年低压产品销售收入为105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2.39%,与其在刊物中承认的存在巨大差异。
与此同时,如果低压部2004年销售额6867万元约占销售额总量的42%,据此推算,长征电器2004年度销售额总量约为1.63亿元,与其在2004年年报披露的主营业务收入2.01亿元,存在3800万元的巨大差异。因此,严义明认为,应该有理由认定长征电器涉嫌虚假陈述。
公司第三股东涉嫌虚假出资
除内部刊物外,严义明向本报记者出示了他最新获得的另一份举报证据——由成都市工商局提供的长征电器第三股东成都财盛在设立时的验资报告。
报告显示,2002年7月18日,由股东杭森、杭克美及华福英合计出资人民币8000万元成立了成都财盛公司,其中杭森出资人民币3200万元,杭克美出资2400万元,华福英出资2400万元。
公司成立前一周,出资款项由3人在汉唐证券的证券账户汇入验资账户。
而严义明得到的证据显示,2002年5月30日,杭森、杭克美及华福英在汉唐证券开立证券账户后,在2002年5月30日至8月31日期间,3人在汉唐证券的证券账户始终都是空账户,没有任何资金进出和股票买卖,更没有这3人在2002年7月12日汇出成都财盛注册资本的记录。
同时,严义明表示,汉唐证券的“明细分类账”表明,2002年6月19日至2002年7月31日期间,汉唐证券在成都所有营业部的资金进出之和也没有8000万元人民币这么多。
2002年7月12日,汉唐证券在成都所有营业部的“贷方金额”仅为人民币450.20元,“余额”也不过73万元,根本就没有汇出成都财盛注册资本共计人民币8000万元的记录。与此同时,在成都财盛成立后的惟一账户情况表明,成都财盛注册资金似乎并未入账。
根据这些证据,严义明称,成都财盛注册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可能并非由杭森、杭克美及华福英在汉唐证券的证券账户汇入验资账户,因而有理由怀疑杭森、杭克美及华福英并未实际出资设立成都财盛,以上3人涉嫌虚假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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