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正的程序保证律师权利的实现——记市八届律师代表大会长宁选区选举工作
日期:2008-03-24
作者:律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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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协会是律师自己的组织,律协换届选举既是律协的重大事件,也是律师执业生涯中民主政治生活的大事。为了充分保障我区律师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得到实现,做好市八届律师代表大会长宁选区的换届工作。经过紧张的前期准备工作后,2008年3月8日下午,市八届律师代表大会长宁选区选举大会在区工人俱乐部第一会议室举行,经选举产生了24位我区新一届律师代表。
本次选举活动得到了我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在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召开工作会议,布置各区县的换届选举工作后一周内,即草拟了《长宁选区选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并成立了长宁选区工作小组,由司法局局长、局党委书记史济康同志担任组长。同时,召集部分律师和市七届律协长宁代表团成员,就选举方案向其征求意见。通过后,及时向市第八届律师代表大会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审核。
为了保证律师权利的实现,选举的程序严格遵循公开、公平、民主的原则。首先,由各律师事务所自荐上报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共计46人,经市八届律师代表大会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确定了候选人初步名单;其次,由各事务所在46人中投票推荐,选区工作小组办公室按照不低于10%的差额率依得票高低取前27名作为正式代表候选人;最后,选举大会召开,经过投票、唱票、计票等规范程序后,选出24名正式代表。
经过近一个月的紧张工作,长宁选区选出了24位在各自的业务领域内均有一定建树的优秀律师来担任全区800余名律师的代表。在领导的重视和律师的努力下,长宁选区律师代表团的换届选举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新代表的选出,一方面使律师协会得以注入新鲜血液,从而更具活力、更好地发展,另一方面也给予律师自律的舞台、交流的平台,促进我区律师业和律师个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