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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律所党支部书记参加学习周碧华事迹动员会
日期:2015-05-11
作者:松江区律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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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下午,松江区司法局召开向邹碧华同志学习动员会,专题动员部署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局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局机关全体人员,区法律援助中心全体人员,松江公证处主任、副主任,各司法所所长,各律师事务所支部书记,选派民警共70余人出席会议。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惠军作动员讲话。他要求,一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充分认清开展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市司法局和区委政法委的部署中来,在全系统掀起学习宣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的热潮,把邹碧华同志留给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发扬光大。二要紧扣实际,扎实开展好局系统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活动。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单位、部门、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要把学习活动与加强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努力构建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三要善做善成,务求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活动取得实效。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改革创新,把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转化为工作动力,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学习成果;加强宣传、选树典型。让各个部门、各个岗位的干部都有学习的榜样,形成全系统人人争做“邹碧华”式好干部的良好氛围。会上,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炳泉宣读了《关于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的实施方案》,从活动目的、学习要求、学习时间、组织形式、具体安排、活动要求等方面逐一进行详细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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