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跨界”研究立法问题——去年就24件次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意见,平均采纳率53%
来源:解放日报 头版
日期:2014-01-18
作者:张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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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要加强对重大问题的调研,使立法真正回应社会需求、民生关切。”在最近《市人大常委会 2014 年度立法计划 (草案)》听取政协委员意见座谈会上,安翊青委员的开场白言简意赅。委员“跨界”研究立法问题,并非“ 不务正业 ”。本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在市政协听取意见工作,已成为协商民主的重要内容。
去年一年,市政协组织委员就24件次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意见,平均采纳率达到53%,有的法规规章听取意见后采纳率达到70%至80%,个别规章意见采纳率达到100%。市政协社法委专职副主任苏建萍说,这是一项探索性的工作,已连续推进数年。2010年初市政协社法委与市政府法制办签署备忘录,开始就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规章在市政协听取意见。去年5月,市政协社法委又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建立沟通机制,明确市人大在制订和修订地方性法规过程中也要听取委员意见。十八届三中全会将“立法协商”写入《决定》,使这项工作更有意义。
去年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两次在政协征求意见,一次是政府部门起草后,一次是进入立法程序后市人大来征求意见。参加这次座谈的委员们提前准备,有的赶着早高峰去挤地铁,实地体验轨交运营安全;有的在自己企业员工中就进食、带自行车上地铁等做小型调查;有的就轨道电线安全问题多次咨询相关部门。座谈会上,屠海鸣委员拿出长长一张单子,上面是他梳理的65条意见。
与以往不同,去年开始“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也在政协听取委员意见。安翊青参加了这两次座谈。她提出,立法项目中也要区分轻重缓急。“围绕自贸区的立法应当加快,为自贸区试验改革提供充分的法制保障。
另外,列入预备项目的《上海市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民间融资管理办法》等,其实与自贸区间接相关,也有必要提到正式立法议程中。”
从具体法规条例的协商到立法计划的协商,苏建萍认为,首先应该讨论一部法规规章要不要立,而不是具体条款是什么,从源头跟进法规规章的制定。
法规规章听取委员意见,有面对面座谈、书面征求意见以及通过“委员直通车”上网留言等方式。市政协社法委主任缪晓宝认为,各界别的委员意见若是能在法规制定过程中充分体现,让多元主体在立法过程中博弈,是一种“比较实在”地落实协商民主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