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内动态 >> 国内律师

国内律师

为律师立案度身定做的专属通道

    日期:2012-01-06     作者:市律协业务部    阅读:5,160次

上海法院在线服务“律师平台”于2011年8月15日正式上线运行。
这一举措不仅提高了律师在立案过程中的工作效率,而且极大地方便了律师诉讼。乍看,似乎与上海律协并无关系,但事实上蕴含了上海律协九届理事会的辛勤耕耘。

一、酝酿:一拍即合的构想

2011年,九届理事会组建之后,就在与市高院、一中院、二中院的多次交流座谈中提及律师对于网上立案的迫切需求。特别是市高院立案庭领导班子携一中、二中、海事和十多个基层法院立案庭法官来律协就本市法院立案工作听取律师意见的座谈时,副会长钱翊樑等与会律师均在会上表达了律师行业对于在互联网上设立立案专属平台的愿望。
鉴于上海法院网上立案系统的成功运作,律师行业既是法律职业共同体下的重要组成部分,立案本身又是律师的常态化工作。给律师行业设立专属的立案平台,不仅方便了律师,对于法院而言,也可以获得更为规范、更为系统、更为专业的立案所需的相关材料,对于促进立案规范化、维护司法公正有着积极的意义。

二、筹备:网上立案的制度化建设

网上立案不仅仅涉及技术层面的问题。为确保“律师平台”的规范化运作,市高院、市司法局和市律协三家单位对于网上立案的制度化建设进行了沟通协商,最终在2011年8月,由市高院与市司法局共同形成了《上海法院在线服务律师平台工作规则(试行)》。
出台后的“律师平台”凸显了三大特点:第一,面向一个专业化的群体。平台针对性地为律师提供服务,对通过“身份认证”的律师事务所开放,专门接受律师就本人承办的案件在线提出申请立案、联系法官、递交材料、查询进度、签收文书等服务需求。为了确保系统的逐步完善,市高院首先选取42家上海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参与试运作,平台将吸纳律师事务所的反馈,进一步改进、完善功能设置、扩大平台使用规模,进一步改进、完善平台的功能设置,扩大平台使用规模,实现对全市范围更大的律师事务所开放和推广;第二,建立一个集约化的平台。在平台的设计中,也充分听取了律师协会的要求,考虑到律师对法院诉讼服务的需求,对“在线服务”栏目的功能进行整合,形成了一个实用性强,操作简便的工作平台;第三,形成一个监督制约的体系。高院通过申请、推荐、审查和终审的严格程序确定使用“律师平台”的律师事务所名册,进入使用名册的律师事务所需要对其通过平台进行诉讼活动承担监管责任作出承诺,律师通过平台向法院申请立案的,需要经所在律师事务所点击确认后再行递交,市高院将根据日常使用管理情况,对使用“律师平台”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名册进行调整和增删,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三、推广:网上立案的培训与宣传

在线服务“律师平台”犹如直通车,使律师的立案变得尤其方便。当相应的权利也需要尽相应的义务。鉴于市高院和市司法局提出的律师事务所要履行好网上立案申请的管理监督职责,做到专人保管的要求,在正式开通的前夕,2011年8月12日下午,市高院、市司法局和市律协在市律协35楼报告厅共同组织举办了上海法院在线服务律师平台的专题培训。首批进入使用名册的律师事务所相关负责人和联络人参加了培训。来自市高院立案庭的邬丰法官介绍了上海法院在线服务律师平台工作的相关背景情况。市高院信息管理处的同志现场演示了网上立案系统的使用流程。最后,还进行了答疑互动的环节。

四、启动:上海法院在线服务“律师平台”正式开通

2011年8月15日,上海高院在新闻发布室召开上海法院在线服务“律师平台”开通新闻发布会。上海律协盛雷鸣会长受邀出席。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上海四维乐马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作为首批参与试运作的律师事务所代表参加了身份认证棒发放仪式。上海高院副院长陈立斌主持发布会。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蔡永健、律管处处长马屹、上海高院信息管理处副处长曹红星、立案庭副庭长丁美玲也出席了发布会。
发布会上,陈立斌副院长和蔡永健副局长共同开通了上海法院在线服务“律师平台”。
上海法院在线服务“律师平台”虽已上线运行,但它尚处于起步阶段,九届理事会还将继续作出努力,使越来越多的律师事务所享受到网上立案带来的便利。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