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汲经验 共谋发展 区局组队考察外省市律师业发展
日期:2007-05-22
作者:长宁区司法局公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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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区司法局史济康局长率领律公科同志组队赴北京、合肥、南通、苏州考察了上述地区在我区开设律师事务所分所的总部,并与北京海淀区司法局、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律师协会等部门的同志进行了座谈,共同磋商了律师事务所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互相学习了司法行政管理中积累的经验。
本次学习考察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是考察了部分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走访了北京的金杜、大成、建元、观韬、昌久、洪范广住、浩天信和等七家上规模的律师事务所。此外,还走访了合肥的承义律师事务所、南通的平帆律师事务所、苏州的方本律师事务所等在当地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律师事务所。二是考察了这些地区的律师业发展状况:1、北京律所正经历新一轮重组,意欲打造中国律师界航母;2、各地律所都加强对科学规范管理的重视,规范建章立制;3、各地律所愈加重视专业化分工,拓展非诉讼业务领域;4、近年来上海经济发展带动了长三角经济的快速发展,然而,由于主客观综合原因的限制,这些地区的律师业发展远滞后于经济发展。
各地的经济、人文等环境的差异,决定了各地律师业发展的方向、侧重、速度的不同。唯有汲取各地经验,才能促使我区律师业进一步发展。尤其是北京律师业以文化主导发展,注重整体发展,注重长远发展,注重文化引领作用的先进理念和做法值得我们深思和学习,主要可从如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学习:1、品牌化战略是律师事务所立足之本,汇聚和培育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规模律师事务所和品牌律师事务所应是大势所趋;2、重视制度管理和文化建设,要以机制建设为突破口,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机制、业务管理机制、人力资源机制、财务管理及分配机制、竞争机制、激励机制、文化建设机制等,建立健全律师业务质量保障体系和责任赔偿制度,发挥自身的基础性自律作用;3、高素质人才是律师事务所超强跨越发展的基础,必须加强继续教育,完善在职培训,不断提高律师的业务水平;4、专业化发展是律师事务所生存的需要,中小型律师事务所要适应竞争和发展的需要,必须确定专业化发展方向;5、司法行政机关须进一步提升服务的层次和能力,要做好日常的服务工作,为律师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一致性。
长宁区司法局
2007.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