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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律师作用 服务基层依法治理

    日期:2014-10-21     作者:金山区律工委    阅读:8,182次

金山区司法局践行党的群众路线,高效组织、整合本区律师资源,深入村居为民服务,探索推行了“律师面对面”“村村有顾问”“相约星期三”三项举措,构建起律师服务基层依法治理模式,取得良好效果。

一、三类需求,催生律师服务基层依法治理的新思路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律师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越发凸显。金山区政府于1997年起开始聘请法律顾问,随后11家街镇政府陆续聘请法律顾问,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良好效果。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基层干部和市民群众对律师服务的需求也更加迫切。我区律师资源相对紧缺,且集中在中心城区,部分干部群众的法律需求未能满足。

一是基层群众依法就近维权的需求。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群众面临需要处理的各种关系和产生的各类矛盾日益增多,涉法问题与日俱增,但无法在家门口寻求到专业的法律服务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是村居委会实现依法自治的需求。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及城乡居民法律意识的逐步增强,对村居委会依法自治提出了更高要求,其中民主制度是否规范完备,法制教育是否扎实有效等,都成为考量村居委会依法自治水平的重要依据,需要借助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和帮助。

三是推进依法信访的需求。因相比诉讼具有“方便易行、成本低廉”的天然优势,群众对信访过度依赖。信访不信法现象不仅动摇了民众对法律的信仰,更是损害了司法权威。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引导群众依法信访,成为我区街镇领导亟需解决的问题。

针对基层干部群众的三类需求,区司法局提出了“整合资源、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总体思路,以司法所为平台,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根据各街镇法律服务需求的不同侧重点,有针对性推进律师参与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并力争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模式经验。

二、三项举措,打造律师服务基层依法治理的新模式

紧贴基层干部群众的实际需求,立足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律师与村居“双结对”工作基础,区司法局组织司法所与结对律师事务所进行及时对接,围绕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进行研究,并根据各街镇实际情况,探索出律师服务基层依法治理的三项举措。

一是律师面对面,设立律师事务所街镇工作室服务群众。201349日,在朱泾镇钟楼居委会设立中桥律师事务所社区律师工作室,引发社会良好反响。20141月,锦维律师事务所漕泾镇工作室成立,致力于方便群众和公益服务,每周三安排律师进行值班接待,免费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义务为社区进行法制讲座,并协助司法所协调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使社区居民在家门口即可享受到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是村村有顾问,配合街镇推进村居聘请法律顾问工作。今年,枫泾司法所结合本镇依法治理规划和村(居)法治创建工作,提出探索本镇“村村有顾问,事事依法行”项目,得到了镇党委和区司法局的高度肯定。各村居从提升依法自治水平出发,积极响应,采取单独聘请或联合聘请的方式,与金亭律师事务所完成签约,为每个村居配备法律顾问,参与到村居法治创建与平安建设工作中,帮助审查修订村规民约、合同、协议等,处理村居委会有关涉法事务,并协助村居委会处理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

三是相约星期三,律师参与街镇领导周三信访接待。律师所具有的专业性与独立性,决定了律师参与化解信访矛盾工作有一定的优势。自1998年以来,我区律师每周参与区领导信访接待,2010年开始协助办理区信访核查终结案件。今年参加了区信访接待“周一面对面”工作,得到了区领导的充分肯定。石化街道与朱泾镇实行了邀请律师参与街镇领导信访接待制度,结对律师事务所安排律师每周陪同街镇领导接待信访,为领导接访提供法律依据,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引导信访人依法律程序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促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提升。

“律师面对面”“村村有顾问”“相约星期三”三项举措针对性呼应基层干部群众的三大需求,既是区司法局坚持走群众路线、推动工作下沉的表现,又构成今年我区律师服务基层依法治理的模式。

三、三大成效,促进律师服务基层依法治理的新发展

“律师面对面”“村村有顾问”“相约星期三”三项举措实施以来,在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村居委会的自治水平及推进信访矛盾的依法化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基层群众欢迎、村居委会信赖、街镇领导认可的良好效果。925日《解放日报》以“探索依法治理 巧解疑难杂症”标题对枫泾镇落实三项举措有关做法进行了整版专题报道。

一是获得基层群众欢迎。律师参与基层依法治理,上门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打通了联系服务基层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不仅满足了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更提升了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今年以来,律师共接待群众咨询59批次76人次,内容涉及动拆迁、离婚析产、房屋翻新、骗保、工伤事故认定和赔偿、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等方面;开展法制讲座20余次,主要围绕老年人权益保护、女性权益保护及婚姻家庭等内容展开,受教育群众达上千人;协助司法所、村居开展人民调解16次,调解成功16件,取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欢迎,帮助基层营造出良好的民主法治环境,推进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

二是值得村居委会信赖。“村村有顾问”项目实施以来,村居委会法律顾问,不仅为村居委开展自治活动提供法律支持,还有效提升了村居委干部的依法办事意识,为维护社区稳定与和谐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如,某村将集体厂房出租给了一企业,该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濒临倒闭,致使村数十万租金收回存在风险隐患。该村聘任的法律顾问了解情况后,及时帮助调查企业的相关资产情况,并提出处置建议。最终,法律顾问通过代理村委会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提起诉讼、终止合同到申请执行,前后三个月时间,已经帮助收回一半租金,及时帮助村委会减少了损失。如今各村居在实施工程项目和订立合同时,都请法律顾问进行事前把关,做好风险评估,做到依法办事。

三是赢得街镇领导认可。律师参与街镇领导信访接待,就信访问题提出分析意见和解决方法,积极有效引导信访群众通过司法、仲裁、调解渠道解决问题,帮助信访人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得到街镇领导的充分肯定。某镇领导接访一起承租方与出租方发生的租赁合同纠纷,承租方因不服法院的一审判决,多次信访。对此,陪同接访律师在认真听取承租方有关案情介绍后,从专业角度帮助承租方耐心分析其中的法律关系及争议焦点,并就二审中承租人如何依法有效维护合法权益进行分析,在为信访人释疑解惑的同时,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引导到诉讼途径进行解决。

几年来,金山区司法局服务基层接地气,下沉一线解民忧,并且不断创新工作举措,丰富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成效,得到镇、村居干部群众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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