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这一新型交通工具,自一“出生”便命运多舛。广州“禁电”因何而起?律师维权依据何在?“禁电”能否改善城市交通状况?
广州“禁电”律师帮助市民维权
12月26日上午10时许,北京“住邦2000”3号楼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浦志强刚接了一个电话。“又是询问‘禁电’一事的。”浦志强告诉记者,“自从我在《法制日报》上刊登的声明中公布了手机号码后,这电话就成了解答热线。”
浦志强,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刚刚代理过沸沸扬扬的奥美定官司的著名维权律师。目前,他作为广东省自行车行业协会的常年法律顾问代理了广州“禁电”第一案。
浦志强所说的刊登声明是指12月14日刊登的广东省自行车行业协会“授权律师声明”。声明中说,电动自行车是公认的环保、节能、安全的绿色交通工具,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未限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在使用电动自行车过程中,如遇到不当处罚和其他干扰,可与协会及浦志强本人联系,他们愿为消费者依法维权提供法律援助。
在此之前的12月8日,浦志强和同所的律师王井云代理了广州番禺区个体户叶存环的电动自行车维权案。
12月1日,广州市区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12月7日,叶存环两度“违规”骑电动自行车上街,遭遇交警扣车。第二天,她一纸诉状将番禺区交警大队告上法庭,并向番禺区公安分局申请了行政复议,要求撤销交警的这项行政强制措施并返还被扣车辆。
“我的电动自行车也被警察扣了。”在采访中,在白云区打工的老李告诉记者,“一直靠电动自行车代步上班,这一下子没车了,我先是挤了两天公交车,可车挤得人喘不过气来。打出租车吧,又花不起那钱。我想干脆买辆车吧,可买汽车,咱没那么多钱;买辆自行车吧,可一天十几公里的路,非把我累死不可。”老李是在两年前才扔掉自行车,换骑电动自行车的。
在广州,有着和老李同样的苦恼和渴望的人约30万。“禁电”令使他们不得不面临出行方式甚至生活方式的陡然改变。
交通问题让广州决定一禁到底
“禁电”,并不是一个新话题,北京和上海曾试图实施,但都中途放弃。有关数据显示,至2005年年底,全国电动自行车用户达1400万。是什么原因让广州决定“禁电”,而且志在必得呢?
至于“禁电”的背景和法律依据,广州市公安局有关人士解释说,一是电动自行车问题严重;二是法律允许。
快速车是市区交通事故的重大隐患,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成为除机动车外数量庞大的快车族。广州市从1998年就禁止摩托车上路了。据广东省自行车行业协会统计,目前广州电动自行车已有30万辆左右,但据广州市交警调查,广州合乎条件(达标)的电
动自行车仅近3万辆。来自交警部门的数据显示,2006年1~5月份,仅市区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事故49起,伤亡56人,是去年同期的4倍。因此,在“禁摩”后再行“禁电”被列入广州警方的议事日程。
从法律层面上讲,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经登记后可上路行驶。6月5日~12日,广州市公安局连续召开3次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各方人士对电动自行车的去留展开讨论,讨论的结果是:电动自行车不能无条件放开,应禁止上路,至少也要限制上路。据此,广州市政府提出了不予电动自行车登记及禁止上路行驶的意见,广东省政府于9月底批准同意。
据一位不愿透露身份的官员讲,行政领导的力推也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今年10月,广东省领导给广州市市长转来世界五百强企业对广州市交通的意见,反映“广州交通秩序比较乱”;10月、11月,广州市市长先后两次主持专题会议,对交警工作提出严肃批评,要求以最快速度拿出硬措施,尽快改善交通秩序,老是超速行驶且爱挤占快车道的电动自行车,这一数量庞大的监管对象自然在严管之列。“为尽快改变交通秩序,交警支队特别成立检查督导组,每周通报一次,一个季度进行一次奖惩处理。”
于是,与很多电动自行车车主一样,叶存环遭到了扣车。12月7日上午11时许,叶存环骑着一辆达标的“松吉牌”电动自行车上街,行至番禺区光明北路时被执勤交警拦下。由于不能当场提供车辆的合法来源,交警告知她“电动自行车不能上路行驶”后,当场决定扣车。下午6时30分许,叶存环骑着另一辆达标的“凯骑”电动自行车行至番禺区大北路时,再次被扣车,理由是“自行车加装动力装置”。
“禁电”新政遭到消费者和厂商反对
但让广州公安部门始料未及的是,“禁电”新政遭到了相当强烈的反对。11月20日下午,广州市召开电动自行车行业大会,与会的消费者、商家、厂家一致呼吁让电动自行车健康发展而不是简单封杀,希望改禁为限。与此同时,网络上声讨“禁电”的帖子大量涌现。
11月28日,广东省自行车行业协会秘书长马助森等人来到北京,向国家信访局递交了一份有万人签名的意见书。意见书上说,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辆,有着与自行车一样的法律地位,《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未赋予地方政府禁止其上路的权力。同时,广州市有关部门主持的民意调查和座谈会,公开性和公正性值得商榷,缺乏广泛的民意基础。此外,对电动自行车弊端不科学的夸大宣传,不能作为决策依据。“禁电”不能体现路权平等,也未能充分表达民意。
意见书上就此提出了4个建议:一是请广东省人大或广州市人大或广州市政府的法制机构举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电动自行车政策”听证会,各有关利益方面和有关专家学者都应当有代表出席;二是暂缓实行“禁电”令;三是完善非机动车设施,保障非机动车包括普通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的正常上路,同时还要严格规范非机动车的行驶;四是借鉴外省市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先进经验,建立电动自行车行业市场的准入制度。
“禁电”第一案法院受理下月开审
“根据国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并未限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广州市禁止达标的电动自行车上路有违《道路交通安全法》,当然他们会说是依照《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这就出现了下位法与上位法打架的情况。”浦志强如是说。
“禁电”的焦点还集中在征求意见会上。据了解,征求意见会共有31名代表列席,其中包括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城管支队等单位代表,也有教师、医生及IT行业的员工,但就是没有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商、经销商、消费者代表。“要知道,与‘禁电’相关的群体大着呢。目前仅广州市就有电动自行车厂家20多家,年产量约35万辆。电动自行车最为密集的天河区有40多家销售点。政府不应该无视生产商、经销商和使用者如此庞大的利益群体。”广东省自行车行业协会副秘书长何小华说。
“不相干的少数人否决了利益关系人骑车的权利,这是非常荒唐的。”浦志强说,“如果要‘禁电’,必须重新听证。”
记者询问广州警方的下一步打算时,被告知“禁电”不会停止,“截至目前还没有接到来自上面的叫停信息”。
当被问到“禁电”事件的走向时,浦志强说:“好在广州方面并没有回避起诉,叶存环的案件,番禺区法院不但顺利地受理了,而且近日通知我们,28日双方交换证据,下个月8日上午就要开庭。对胜诉,我们充满希望。同时,如果维权成功,听证会能再次举行,是否继续‘禁电’将很令人期待。”
“电动自行车的维权行动背后,涉及公民合法的财产权、自主选择出行方式的权利,对广州市这一重大政策的质疑,事实上是要求政府逐步扭转诸如‘禁摩’、‘禁电’、取消非机动车道等公共决策制定的既有逻辑,通过具体个案促进政府执法水平的提高,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浦志强如是说。
郑州反应只禁假电动自行车上路
“广州‘禁电’的事我早就知道了,这个事对河南对郑州没有什么影响。”河南省电动自行车商会会长崔福玲说。
据崔福玲介绍,自从1996年郑州市区不再给摩托车上牌以来,电动自行车发展逐年加速。目前,进入河南市场的电动自行车品牌在250家左右,郑州市经营电动自行车的门店近千家,平均日销售量在1000辆以上。“可以设想,如果一旦郑州‘禁电’,那引起的反对不亚于广州。好在从道路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看,郑州和广州差别很大,即使达到广州‘禁电’的程度,至少也在5年之后了。”
在郑州市多处电动自行车卖场,记者看到尽管天气寒冷,但电动自行车销势不冷。同时,两个全国规模的电动自行车展的招商活动正在紧张进行中。“明年,电动自行车销得会更火。”一个店主自信地说。
郑州市是如何管理电动自行
车的呢?记者采访了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被告知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并没有电动自行车上牌与否等规定,但规定允许上路。至于各城市如何管理,有赖于各城市自己规定了。
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与广州全面“禁电”不同的是,郑州是局部“禁电”。事实上,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郑州警方从未放松过。从今年5月底起,郑州交巡警曾对无牌、无证上路的假电动自行车进行过集中整治。假电动车,是指其状如电动自行车,实为机动车。此次整治行动的理由,便是电动自行车事故多发。据郑州市交巡警一大队事故中队统计,今年1月~5月,在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中,有89人受伤,1人丧生。该数字仅指骑电动自行车者,还不包括被撞伤的行人和搭载电动自行车受伤的乘客。
据交巡警支队一民警介绍,整治行动的重点是禁假电动自行车上路,即电动摩托车(下称电摩)和喝油电动自行车(下称油电车),同时规范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行为。因为根据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动力、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其技术标准具体有以下4项:设计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不超过40千克;电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大于240W;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同时符合以上4项技术要求的,才可以认定为电动自行车,否则为机动车。
目前出现的一些电摩,绝大多数为设计时速超过20公里,且没有脚踏骑行功能,并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的标准,实为电动摩托车。由于目前郑州市已经禁止摩托车上牌,自然不能上路。至于“油电车”,能加4升汽油,最高时速达60公里,尽管外形像电动自行车,但事实上仍是摩托车,这种车当然不能上路。
“管理电动自行车,禁假电动自行车上路是重点。同时,规范真正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像限速、不允许上快车道等。对于真正符合标准、合法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我们当然不禁。”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的一名警官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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