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25日电(记者杨维汉、陈菲)法官队伍不稳定问题应予关注,信访案件终结机制亟待完善,司法公信有待提升……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25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时,坦陈法院基层建设存在的诸多困难。同时,王胜俊对基层法院存在的问题也直言不讳。
人民法院基层建设面临的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司法保障水平仍待提高,法官队伍不稳定问题应予关注。基层司法保障水平与其承担的任务不相适应。一些基层法院基础设施落后,信息化建设滞后,培训经费不足,制约了工作发展。2008年以来,全国基层法院办案数量年均增长6.05%,东南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中心城市基层法官年均办案300多件,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对法官的管理未充分体现司法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一些基层法院法官待遇偏低,职业保障不力,加之办案任务重、工作压力大、职业风险高,缺乏激励机制,导致进人难、留人难,队伍不稳定问题突出。2008年至2010年,全国基层法院共流失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8781人。同时,一些法官身心健康状况堪忧,有的甚至倒在工作岗位上。3年来,全国基层法院有96名法官和司法警察因公殉职,466人因公致残。
——涉诉信访问题仍然突出,信访案件终结机制亟待完善。涉诉信访案件处理难度越来越大,特别是非正常访、重复访、越级访等问题易发多发,多头信访、无理闹访问题屡屡发生,导致案件终而不结,制约和影响基层法院正常的执法办案工作。信访案件终结机制尚不完善,加大了信访工作难度,也损害了法律权威。
——司法环境仍需大力改善,司法公信有待提升。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法官办案的情况时有发生,基层法院面对的各种干扰多,承担的各种非司法性事务多,影响审判工作正常开展。少数人公然暴力抗法,采取极端措施报复伤害法官,一些法官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少数人在互联网上炒作个案,对法院的正常审判活动施加不良影响。全社会尊重司法裁判、维护法律权威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树立。
目前,基层法院建设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
——司法水平还需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亟待加强。基层法官的素质能力参差不齐,少数法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能动司法、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意识不强;少数法官不注重加强学习,不注重更新法律知识,准确适用法律的水平有待提高;一些法官缺乏群众工作经验,不善于正确处理调判关系,不善于统筹兼顾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在确保司法公正上还要下更大功夫。
——司法作风还需改进,反腐倡廉任务依然艰巨。少数法官工作责任心不强,案件久拖不决,增加了群众讼累;少数法官群众感情不深,工作方法简单,引起群众不满;极少数法官以权谋私、徇私舞弊,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在确保司法廉洁上还要下更大功夫。
——监督指导工作还需加强,司法管理机制有待完善。上级人民法院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对下监督指导方式有待进一步改进,指导范围和途径有待进一步拓展。监督指导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有待提高。在加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司法管理、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方面还要下更大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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