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试点县委权力公开 “一把手”主动“削权”
从2009年开始,一项名为“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试点工作,率先在我市武侯区实施,随后2011年又在锦江区、新都区、金堂县等地展开。这道被喻为基层民主政治改革的深层次命题,公开的主角是县委(区委),内容是权力运行。
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归根结底是对“用权”的规范,是要让县委按照“规矩”,在政策法律的范围内管权、管事、管人,其实质是科学规范县委核心权力和对核心权力的有效监督。
试点时间或长或短,那么,试点区县在公开的深度、广度以及制约核心权力的程度上如何破题?本报记者为此专门走访了几个试点区县,对于这一被外界称为县委核心权力“自我革命”的试点,进行了深入采访。
确权勘界
揭开“权力”二字的神秘面纱
要想实现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首先要搞清楚一县一区的党委有哪些权力。因此,各试点单位首推的就是厘清权限,也就是要厘清县委全委会、县委常委会及其成员、县委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对超越职权范围的权力要予以纠正,对职能交叉的要予以厘清,对权责不清的要予以明确,对履行职能不到位的要予以强化。
以武侯区为例,在试点过程中已经明晰了区党代会、区委全委会、区委常委会、区委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编制了权力目录,做到职责明确、权限清楚。
在区委常委会的权力目录中,记者看到了18项权力,如“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同级党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措施”、“审定全区各单位组织机构设置调整和编制调整方案,讨论决定区管干部任免、提名、调动、考核、评议及奖惩,并向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及各人民团体推荐干部”等,区委常委会必须在这一框架下行使权力。
而对于区委书记,新都区也列出其核心职权,共9项;而在金堂县,县委书记的核心职权共有6项。有关人士认为,“太原则就失去意义,太过细化也担心挂一漏万。”
厘清党委职责后,下一步便是规范程序,也就是要让权力“用”得明白。从试点的实践可以看出,其核心是抓住决策、执行、结果等主要环节,找出每个环节中的风险点,编制并公布权力运行流程图。
在锦江区、武侯区编制的权力运行流程图上,对于某一项权力如何使用,清楚地标示了由哪一个机构负责,应按照哪些步骤运行,如何监督制约,投诉举报有哪些途径等。其内容涵盖了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
记者了解到,这些被固化后的权力内容、编制的权力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都已经通过多种形式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单位党员群众公开,“通过一张流程图,干部有规可循,群众一目了然”。
【记者观察】
以往,县委(区委)究竟有多少权力,似乎没有人能够说清楚,但从试点区县的情况看,权力事项不仅是有边界的,而且是可以说清楚的。
有了目录,无异于揭开了曾经盖在“权力”二字上的神秘面纱,阳光照射也就有了方向。权力是基层政治生态的核心要素,也是基层政治生态建设的核心抓手,当把管理权、决策权、用人权纳入到依法、科学、民主、公开透明的轨道中,基层政治生态的自我净化功能就能够得到有效提升。
权力公开
关键环节“说”得明白
清楚了某个机构某人有某项权力,这项权利应该如何行使,那么,下一个环节便是实行权力使用过程的全过程公开。
如何公开,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公开的形式多样,通过公开栏、广播电视、报刊、新闻发布会、局域网、互联网等形式,把一县一区之内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重要人事任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县委管理干部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处理等全程化地公开。
锦江区在公开决策方面做了多项探索。区委党务公开目录梳理出的42个项目中超三分之二向社会公开,其余向党内公开;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党务公开目录中超五分之四将向社会公开,其余向党内公开……通过全媒体进行现场直播,并设立现场热线电话、开通网络和短信平台,让党员和群众反映愿望,提出建议,表达心声。
当然,无论制度设计如何精妙,如果缺乏各方监督,恐怕也难以落在实处。有关党建专家认为,公开与监督是必然共生的,公开会催化监督,而监督也是公开更加深入广泛的保证。
“公开不是作秀,让老百姓感到与自己相关”。为避免公开形式简单、内容空洞等“短板”,几个试点的区县无不把公开的重点,集中在了决策、执行、用人等几个关键环节。
在锦江区,“党务公开网”和党员、群众意见诉求手机短信平台不久前正式开通,市民如果对区委或街道的工作有意见建议,可直接向区委84592135短信平台或各街道短信平台发送短信,区委党务公开办或各街道公开办将在规定时限内将办理结果回复反映人,或向反映人说明相关情况。根据要求,无论是向区委还是各街道反映的意见诉求,均应在2个工作日内分类整理,提出交办意见,向有关领导报告。
【记者观察】
不见阳光的权力最容易发生变形。观察试点区县的探索,其着力推进权限梳理,是要让权力清单“理”得明白,权力公开“说”得明白。实实在在的公开,加上行之有效的监督,就是民主的体现。
干部选任
“一把手”主动自我“削权”
干部人事权力是党委的核心权力,更是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重点。
在坚持“两推一述”民主推荐、常委会票决和重要干部全委会票决等制度的基础上,紧紧抓住初始提名这个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关键环节,锦江区制定了《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初始提名暂行办法》,明确了组织提名、党组(党工委)提名、个人提名、会议提名、群众提名5种提名方式,并对提名主体、程序、责任和追究等方面进行规范。
记者在锦江区采访时了解到,自该办法实施以来,该区已经收到提名材料55份,涉及干部52名,其中先后有35名干部得到了提拔使用。对于这项探索的效果,该区干部普遍认为“进一步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力,充分调动了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试点中,武侯区通过把干部选任与后备干部选拔有机结合,由群众进行无记名推荐,对于群众推荐产生的后备干部人选,按规定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并择优选派至村(社区)进行挂职锻炼。坚持对后备干部定期考核,对群众评价好、推荐集中度高的干部,在选拔干部时作为人选考虑。在出现职位空缺时,充分听取分管领导和相关单位党组、党(工)委对拟任人选的推荐意见,实现用人权与领导干部、下一级组织提名权的有机统一。2009年,提拔的47局级副职领导干部中,后备干部34名,占提拔总数的72.3%。
【记者观察】
规范干部选任提名权是对“一把手”正当行使权力的强化:限制不当用权、强化正当用权、制度规范用权。
民意互动
社区干部走进常委会
“没想到我作为基层党代表,也能参加全委会,还能提出自己的意见。”今年8月3日,锦江区五福桥社区书记姚艳洪被邀请列席锦江区全委会,会上一项重要的议题就是审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推进社会建设的意见”。让她没想到的是,她在分组讨论上的发言竟然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重视,没过好久,针对她提出的加强培育社区教育方面社会组织的建议,区教育局专门到街道和社区进行调研。
“神秘感消除了,我们对区委重大决策的内容和程序了解得更加具体。”姚艳洪告诉记者,这次经历让她感受颇深,“基层党代表列席区上重要会议,能够把我们的意见反映给上级,同时,区委、区政府制定政策的时候更加科学、合理、人性化,更加贴近老百姓。”会后,姚艳洪收到了一封神秘的邮件,打开一看才知道,是邀请列席和旁听人员对贯彻落实区委重大决策制度、列席和旁听制度的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重大民生事项决策,凡纳入区委、区政府决策范围内的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等重要事项、重大项目的决策,“三在先、三公开”,调研论证在先、征求意见在先、风险评估在先。“三公开”要公开决策过程、公开决策执行情况、公开决策执行结果。
无独有偶。去年,玉林东路社区党总支书杨金惠被邀请参加列席武侯区委常委会。她在会上提出的整治老旧居民院落的意见很快被区委采纳。据悉,在杨金惠所在的武侯区,为了增强区委议事决策过程的开放透明度,该区建立了区委“六会”列席制度,开放率达到90%以上,列席人员包括社区干部、私营业主、普通居民等等,每次会前3天就将各项议题发给列席人员思考。而在锦江区,区委常委会的议题还会在“党务公开网”上提前公布,区委常委会议了些啥,一上网就知道。
【记者观察】
“公开透明”是“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的关键词,公开,拓宽了普通党员群众的监督和表达渠道,也增强了区委民主决策的科学性。有理由相信,随着试点的深入,各个试点区县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上还将有更深入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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