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言让摔伤民工没“白摔”
日期:2008-01-02
作者:梁艳 焕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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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六安农民工翁长富拿着一面锦旗来到市司法局对维权律师表示感谢。在律师们的帮助下,他终于拿到了58000元的工伤赔偿。
自去年10月份开始,翁长富一直在双凤工业区金华路与凤霞路交叉口的一工地上做瓦工。11月18日下午,翁长富像往常一样铺跳板时,突然木板断裂,他垂直摔到两米多深的地基下,撞击到钢管,受伤昏迷。清醒过后觉得腰部剧痛,工友们立刻把他送到双凤医院。医生说伤情太重,于是又把他转送到市第一人民医院,后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住院期间,他所在的建筑公司只支付了8000元医药费,等到他出院要求工伤赔偿就被公司一再拒绝。
于是,一个多月后身体还在恢复期的翁长富开始走上了法律维权道路。在市司法局“2007年农民工维权活动”咨询点,翁长富向维权律师反映了情况。律师充分了解了情况后,立刻和他一起来到工地调查。该工地属于安徽省中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地上有两位工友证实翁长富的确是在工地干活的时候受的伤。但是,翁长富当初并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程项目部否认他是该工地的工人。律师认为,如果以伤者工友提供的证词来看,伤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肯定算是工伤。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与此同时,翁长富把这个情况也反映给了长丰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该部门通过调查取证,双方协调,翁长富和安徽省中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终于达成协议,工地承建方安徽省中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翁长富工伤赔偿5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