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自己喜欢的女孩有人上门提亲,厦门同安一男子一怒之下一拳打死提亲人。近日,厦门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曾某利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经济损失125516.24元。昨日,判决正式生效。
刑满释放中年男子看上了同镇的女孩
曾某利,今年42岁,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人,1996年6月30日,曾某利因犯抢劫、流氓罪被厦门同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2004年4月13日刑满释放。2005年9月23日,曾某利又因犯盗窃罪,被厦门同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2006年6月28日刑满释放。
2010年9月份,曾某利认识了同镇的女孩小红(化名),小红身材高挑,为人和善,曾某利有一见钟情的感觉。随后,曾某利了解到小红还没结婚,就有意想把小红追到手当老婆。于是,曾某利三天两头地往小红家里跑,并展开一系列的追求攻势,可小红并没给他任何机会。
有人上门提亲他威胁提亲人
2010年11月7日上午9时许,曾某利照旧到小红家中泡茶时,小红接了个电话说有人找她,就骑摩托车到村口接回两名安溪男子。落座后,其中年纪较大的安溪男子杨某,指着较年轻的安溪男子小杨问小红的父亲说,他堂弟是不是长得不错,并向小红的父亲提亲,要求将小红许配给他堂弟。
此时,曾某利的心里很不爽,自己追求了小红已有一段时间,花了不少心思,现在有人竟想横插一杠,破坏自己的好事。想到这里,曾某利再也忍不住心中的怒气,站起来跟提亲男子说,他和小红已经是男女朋友关系,要两安溪男不要再纠缠了。如果小杨执意要娶小红,他要叫人来打杨某和小杨,并掏出手机开始拨打电话。杨某看到曾某利发火了,赶紧跟曾某利道歉。
一拳打倒提亲人提亲人抢救后身亡
可中午吃完饭时,杨某说要带小红去厦门市区玩,曾某利听后很恼火,随后和小红产生争执。杨某见状赶紧告辞,小红的父亲也出门送杨某。
曾某利认为他和小红的矛盾是两名安溪男子提亲造成的。曾某利马上驾驶摩托车,在村部附近的三岔路口追赶上杨某,并要求杨某和小杨回到小红家中将提亲之事讲清楚。遭到拒绝后,曾某利即挥拳打中杨某的脸部,一下致杨某倒地,接着曾某利又对小杨拳打脚踢,后逃离现场。
随后,杨某和小杨被送至厦门市第三医院治疗,杨某经抢救无效身亡。经法医鉴定,杨某系头部遭受钝性外力作用致重度颅脑损伤而死亡,而小杨受伤程度为轻微伤。
2010年11月14日,曾某利到厦门市公安局同安分局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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