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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上提一级”后 案件不捕率上升 捕后不起诉率下降

来源:法制网     日期:2012-02-09         阅读:4,254次

职务犯罪“上提一级”后   案件不捕率上升  捕后不起诉率下降

    强化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是本轮深化检察改革的重点之一。记者今天从正在此间召开的全国检察改革推进会暨经验交流会上获悉,伴随着一系列改革措施的推出,当前检察机关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机制已经逐步完善。

据介绍,为了改变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逮捕在同一检察院内运行,制约效果不明显的问题,从2009年9月起在省级以下(不含省级)人民检察院有步骤地推行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的制度。2010年1月至2011年6月,职务犯罪“上提一级”案件不捕率为8.5%,比2009年上升4.4个百分点;捕后不起诉率1.6%、判无罪率0.06%,分别比2009年下降0.6、0.03个百分点。

“实践证明,这项改革强化了对职务犯罪侦查活动的监督制约,促进了执法规范化和侦查模式的转变,职务犯罪案件逮捕质量明显提高,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同时也优化了基层检察院的执法环境。”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如是评价。

与此同时,为切实强化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各环节中不同性质权能之间的有效制衡,最高检决定,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职权与职务犯罪侦查职权由不同业务部门行使,完善了内部分权制约机制。

在执法活动的内部监督方面,最高检通过落实和完善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全面推行检务督察制度,进一步完善巡视工作制度,推行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和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制度,实行下级院检察长向上级检察院述职述廉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失职渎职责任和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责任追究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交往行为、完善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执法活动的监督制度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强化了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刚性和力度。

此外,在充分总结2003年以来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0年10月起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行了人民监督员制度,并改革了人民监督员的选任方式,扩大了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围。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选任人民监督员41000多名,监督案件33000多件。

“改革后的人民监督员制度进一步增强了公信力与监督活动的公正性,有利于更好地规范检察执法行为,并为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法制化积累经验。”最高检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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