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法院工作亮点凸显"为人民司法"
5位大法官代表解读最高法工作报告
法制网记者 周斌
"报告薄了,容易懂了。"今天下午,听取两高报告后,代表委员们走出人民大会堂,纷纷对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作出如此评价。
代表委员们一致认为,报告语言风格朴素平实,文字简明扼要,以事实说话,用数据证实,尽可能使用了大众听得懂的语言,便于理解。
《法制日报》记者采访了解到,代表委员们普遍对报告中"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高服判息诉率"、"近千名法官任职回避"等五方面内容印象极为深刻。
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
【新闻背景】2011年7月25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瘦肉精"案,研制、生产、销售"瘦肉精"的被告人刘襄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襄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报告摘要】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审结涉及"瘦肉精"、"地沟油"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278件,判处罪犯320人。
【延伸解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代表: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不仅侵犯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更严重的是危害了社会公共安全,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造成了严重危害和影响,法院加大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体现了对人生命的尊重和保护。
2011年5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进行了修订,增加了"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的适用条件,为加大对该类犯罪的惩处力度提供了条件。
千名法官调离审判岗位
【新闻背景】2009年年初,上海法院在全国率先实行任职回避制度。2011年2月,最高法颁布了《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向社会承诺一年内实现任职回避。
【报告摘要】各级法院共有995名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了任职回避;各级法院查处违纪违法人员519人,同比下降33.7%。
【延伸解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代表:配偶、子女间一方为法官一方为律师共同参与诉讼,作为以公正为核心的法官,从制度层面很难取信于民,也很难确保司法公正。任职回避制度在法官和律师之间造了一堵防腐"隔离墙",从关键环节上遏制法官与律师暗中进行权钱交易。这对于消除群众对法官办"人情案"、"关系案"的担心也有积极的意义。
任职回避制度只是近年来法院推进廉政建设的一系列举措之一,另外还有"四个一律"、"五个严禁"、"十条纪律"等,有效保证了廉洁司法。
服务小型微型企业发展
【新闻背景】去年以来,支持服务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成为从国务院到基层地方政府普遍关注的问题。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作为小微型企业服务群体代表,于2011年12月获得"中国经济年度人物公益奖"。
【报告摘要】高度重视小型微型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引发的涉诉案件,尽可能采取调解、协调、和解方式化解纠纷,在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发展生产。
【延伸解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代表:过去的一年,受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趋紧的影响,企业特别是中小微型企业发展普遍遇到困难,一些矛盾和问题在司法审判领域有了明显反映。
针对小微企业资金链断裂引发的问题,最高法下发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
各地法院完善服务企业工作机制,深化涉企诉讼服务方式,推行柜台式、一站式服务,减少诉讼流转环节;开辟涉企诉讼绿色通道,及时保全,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便捷高效地受理和处理涉企纠纷。为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多部门合作惩戒"老赖"
【新闻背景】去年10月底,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与机场公安建立的信息共享平台,得知欠他人300多万元一直拒不归还、屡次违令高消费的影视剧投资人邓建国准备坐飞机去往外地,遂立即赶去将其司法拘留。
【报告摘要】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推行财产申报调查、防止恶意诉讼、限制高消费等24项具体举措,构建多层次惩戒机制,进一步破解执行难题。
【延伸解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代表:2011年年初,最高法下发《关于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对全国法院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项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
要让"老赖"无处遁形,必须联合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建立起一张让不诚信者无法生存、无处藏身的"天网"。各地法院通过与公安、银行、移动通讯、工商等机构无缝对接,使法官足不出户就能掌握被执行人的身份、方位和财产情况。
通过反规避专项行动,不仅提高了执行案件的整体质量和效率,还揭露了大量的规避执行行为,增强了全社会对执行工作的了解和对执行难状况的进一步认识,有效促进了执行环境的改善。2011年广东执行信访数量大幅下降,由过去全国最多的省份之一,成为全国最少的省份之一。
案件超99%审后服判息诉
【新闻背景】最近,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深入农村,巡回审理了一起争夺孩子监护权的上诉案。经过长时间庭外调解,原本对峙的双方冰释前嫌,达成调解协议,服判息诉。
【报告摘要】各类案件一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率为90.61%,二审后达到98.99%。
【延伸解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安东代表:陕西各级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工作原则,把调解贯穿于立案、一审、二审、再审、申诉、信访全过程,特别是在立案前和一审中强化"调解优先"理念,积极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司法调解,建立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案结事了。
去年,陕西全省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与撤诉结案率超过70%,部分地区超过了80%。一二审服判息诉率高与调撤率提高息息相关,因为调解协议是自愿达成的,双方满意,没有执行障碍和"后遗症"。
服判息诉率高还与法院系统强化自身廉政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和为民意识、加强案件质量管理等各项举措有关。服判息诉率高,说明法院的审判质量高,法院工作得到了社会的认同,彰显了司法公正。
"报告回应了我们的期待。"3月11日下午,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听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所作的工作报告后,一些代表委员评价说。
不少代表、委员发现,今年的报告对去年报告中7个"更加注重"的承诺都作出了回应,同时,也回应了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切,如打击危害食品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等。
从近万字的报告中,代表委员们感受到各项检察工作更加贴近民生,"民众的关注点变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其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
服务大局保经济促发展
报告指出,围绕"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落实服务大局的措施,立足检察职能,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现"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提供司法保障。
报告突出强调了开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的活动,针对一些领域存在的有案不移、以罚代刑问题,最高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
在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上,报告着重突出了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工作,立案侦查此领域职务犯罪案件8056件。
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是另一项重点,此领域起诉犯罪嫌疑人6870人。
执法为民保障民生
在今年的报告中,"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章节被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总结了打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保护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等3个方面的内容。
报告提到,检察机关协同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批准逮捕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嫌疑人2012人,提起公诉1562人,立案侦查"瘦肉精"、"假牛肉"等食品安全事件中涉嫌渎职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2人。
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专项行动,起诉拐卖、收买儿童妇女的犯罪嫌疑人3492人。
同时,检察工作重心下移,在人口集中的乡镇街道新设立派出检察室1118个,就地受理控告申诉,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法律监督。
积极参与创新社会管理
去年,对于民众普遍关注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扫黄打非、打击电信诈骗、禁毒等专项行动,检察机关都积极参与,并且配合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地区,保障民众生命财产安全。
过去的一年里,检察机关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为此付诸的一些措施和机制在报告中被重点提到--检调对接机制、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法律文书说理机制、上下级检察院共同处理重大涉检信访案件制度等。
报告中还提到了检察机关参与特殊人群、重点领域服务管理的情况,比如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挽救等措施。
反腐倡廉严查职务犯罪
在过去的一年里,检察机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力度,更加重视预防,努力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在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领域,突出亮点之一是,检察机关严肃查办利用执法权、司法权谋取私利、贪赃枉法案件,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行政执法人员7366人,司法工作人员2395人。
检察机关加强了反渎职侵权工作,与有关部门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共同推进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
为更好地预防职务犯罪,去年报告中提到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已可以实现全国联网,向社会提供查询68万余次。而建立起的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已有1872个检察院向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交了本地区职务犯罪发案态势和预防对策的综合报告。
3个"强化"维护司法公信力
报告开篇既提到了"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等3个"强化"工作。通过报告中对法律监督、自身监督、队伍建设三方面工作一年来的总结阐述,处处细节显示,"强化"落在了实处。
检察机关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正正义。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动用刑事手段违法介入民事经济纠纷等问题。推进量刑改革,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等制度。
在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监督制约方面,检察机关加强了案件管理,建立了执法办案集中管理新机制,并全面推行执法活动的信息化建设。严格执行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制度。一年来,群众对检察人员的举报数量同比减少14%,涉检信访案件减少17.9%。
检察机关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完善和推行公开选拨、逐级遴选制度,最高检首次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检察官。全面部署检察机关基层建设工作,广泛开展"创先争优在基层"活动,并坚持新增政法专项编制重点用于夯实基层。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不同于往年的报告,今年的报告以专门一段报告了检察机关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有关情况。
按照人大要求,最高检进一步做好司法解释集中清理工作。并坚持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
去年,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86件议案、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25件提案,全部办结并及时答复。
同时,注重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监督执法办案、参与检察决策等作用,人民监督员共监督职务犯罪七类案件3192件。
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审理涉足球系列案件、依法审理查办贪腐案件……去年,司法机关用实际行动筑牢公平正义的底线。11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分别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做工作报告,提请大会审议。
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认为,两高报告直面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吁求,反映出司法机关以惩治犯罪、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为己任,在维护公平正义道路上所做出的艰苦努力。
打击“瘦肉精、地沟油”――维护百姓餐桌安全
【新闻背景】食品安全是近年来百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针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频发势头,去年司法机关积极查办、严厉惩治“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犯罪嫌疑人纷纷受审,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
【报告摘编】高法报告: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审结涉及“瘦肉精”“地沟油”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278件,判处罪犯320人。
高检报告:立案侦查“瘦肉精”“假牛肉”等食品安全事件中涉嫌渎职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2人。
【代表委员点评】全国人大代表、民盟中央常委陈万志:去年,司法机关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力度很大、打击覆盖面广,基本遏制了食品安全犯罪蔓延的态势。这些年食品安全犯罪很多是累犯,财产刑罚得到加强,最高可以罚到倾家荡产,但是具体怎么罚,相关部门还应尽快出台司法解释。我国涉及食品的企业超过千万家,监管确有困难。在加强重典治乱的同时,还要加强综合治理,建立预防食品安全犯罪体系,改善食品企业发展环境。
查办贪腐深挖“蛀虫”――惩贪利剑彰显反腐决心
【新闻背景】去年涉足球系列刑事案件相继开庭,足球领域反腐败取得重要进展。此外,张家盟、宋晨光、许迈永、姜人杰等一批腐败分子也受到法律惩处。司法机关惩治贪腐,彰显了党和国家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
【报告摘编】高法报告:去年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2.7万件,判处罪犯2.9万人。
高检报告: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18464件,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524人(含厅局级198人、省部级7人)。
【代表委员点评】全国政协委员、西南大学教授刘明华:这些数字反映出我国惩处腐败工作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但如今“小官大贪”趋势明显,侵害惠民资金的犯罪日益基层化,乡镇村社干部侵吞、骗取惠民资金现象比较突出。有的地方个别村干部对经手的所有资金都要“雁过拔毛”。建议司法机关围绕促进管好用好百姓“保命钱”,坚决查办城乡养老、低保、新农合、医保等社会保障领域,退耕还林、种养补贴、医疗卫生、教育、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
着力防范金融风险――营造诚信有序市场环境
【新闻背景】近年,一些地方出现了与民间借贷相关的债务不能及时清偿、债务人出逃、中小企业倒闭等情况,相关纠纷案件增加。同时,民间借贷也存在引发高利贷、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甚至破产以及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问题,对金融秩序乃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摘编】高法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进金融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各级法院审结金融纠纷案件59.3万件,切实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金融秩序。
高检报告:依法批准逮捕走私、金融诈骗、非法集资、操纵股市、非法传销等严重经济犯罪嫌疑人40604人,提起公诉54891人,分别比上年增加8.2%和8.1%。
【代表委员点评】全国人大代表、民革天津市委会副主委曹大正:非法集资严重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和金融秩序,危害很大,司法机关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势头得到一定遏制。司法机关应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加大打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强大法律威慑力。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
解决“同案不同判”――加快量刑规范化改革
【新闻背景】近年,法院在审理一些案件中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况,案情相似的案件,被告人被判处的刑期却存在较大差异。刑法中量刑情节的适用只有原则性规定,没有统一的量化标准和尺度,这就给法官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带来困难,容易出现量刑失衡。
【报告摘编】高法报告: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规范量刑程序,完善量刑方法,促进量刑公正。
高检报告:推进量刑建议改革,重点监督纠正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
【代表委员点评】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教授:总体看,司法机关在维护公平公正方面有很大进步,出台很多办法和措施,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但仍然存在群众反映强烈的“同案不同判”等司法不公现象。其实“同案同判”是一种理想状态,有的案件从表面看相似,但案情在很多方面还是有差别。当然,对于案情类似的案件,应该尽量做到相似的判决。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教授周光权: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量刑的自由裁量权比较大,容易出现量刑畸轻畸重、量刑不平衡的问题,有必要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量刑活动实施事前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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