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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法律服务稽查队打击“黑律师”

来源:南方日报     日期:2011-12-09         阅读:3,575次



“东莞有“黑律师”生存空间,既有正规律师不愿意放下身段打劳动、工伤等官司的原因,也是大量新莞人对法律服务需求迫切的体现。”昨日,东莞市司法局局长郭瑞华在采访中告诉南方日报记者,该局将“疏堵结合”加大打击“黑律师”力度,同时法律援助还将会积极介入更多民生案件中。

打击“黑律师”要“疏堵结合”

郭瑞华告诉南方日报记者,该局成立“法律服务稽查队”,联合工商等部门打击东莞“黑律师”。

“黑律师”是对本身不具备律师执业资格,却以律师的名义从事诉讼代理的非法法律服务人士的统称。他们通常以公民身份代理案件、参与诉讼。东莞市司法局发现,“黑律师”大多接手新莞人的劳动、工伤、交通事故等案件,常向当事人许诺官司能得到高额索赔,甚至鼓动当事人扩大事态和围堵政府部门。



郭瑞华称,东莞之所以存在“黑律师”,既有正规律师不愿意放下身段打劳动、工伤等官司的原因,也有大量新莞人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市司法局主要依靠“疏堵结合”的方式打击“黑律师”。目前,以新莞人为主体的案件数量巨大,他们经济收入较低,请不起律师。多年来司法局一直为这一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并且开通4条“12348”法援热线,为打不起官司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郭瑞华称,未来五年市司法局还将完善法律援助机构基础建设,为群众广开“疏”的门路。

“堵”则表现为与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法律服务稽查行动,打击非法从事法律服务的“黑律师”,对借开设“法律咨询”公司为掩护、超范围经营法律服务的行为予以坚决查处。

社区矫正引入社区服务

司法局在基层维稳方面承担着组织基层人民调解、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帮教安置以及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社区矫正三个职能,其中社区矫正职能在2009年由公安机关转移到司法局身上,郭瑞华称两年来市司法局在这一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东莞的社区矫正从2009年7月开始在全市启动,截止今年11月底,全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75名,未成年人6名,已期满解矫155名。局矫正安置科负责人陈健良说,虽然目前东莞还没有专门的社区矫正法律,且基层司法矫正人员数量少,但已经探索了一些方法,比如利用社工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管控和帮教,目前东莞拥有36名司法社工,主要分布在部分镇(街),社工大都学习过心理学和犯罪心理学。该负责人还说,目前这36名司法社工工作富有成效,能较准确把握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很多人愿意找社工聊天和沟通。

法援将介入更多民生案件

市法律援助处副主任徐兰称,像医疗、环境等案件,有的涉及民生利益,有的属于新型案件,这也是市司法局法援想要介入的案件,2007年新的法律援助条例出台后,对于民事案件的援助事项就不再设限,只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都可以受理。通过新条例的颂布,市司法局也希望有新的举措,法律援助将会更主动介入到关乎民生等权利保护的案件中去,让这些纠纷依法得到解决,比如像环境保护等案件,牵系人群大,与生活息息相关,随着司法局的介入将会有积极的作用,有利于社会稳定。

徐兰还称,近年来东莞市法律援助对医疗纠纷一直在介入,但是案件量很少,近来医疗纠纷常见诸报端,既然新的条例设限变少,司法局也想介入,并从中得到好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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