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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助人安乐死获刑两年引发关注

来源:新华网     日期:2011-08-11         阅读:1,585次

对于年届七旬的江西农民钟义纯来说,刚刚接到的终审判决书意味着,他还将面对至少一年以上的牢狱生涯。为协助受精神疾病折磨的好友曾庆香“安乐死”,他用“活埋”的方式致其窒息死亡。

前不久,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对钟义纯“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的判决。

曾庆香是毗邻龙南县城的桃江乡水西坝村人。2010年10月20日凌晨,龙南县公安局接到曾庆香的儿子曾东良报案,称父亲失踪。警方很快在钟义纯家后山栗树下一土坑中发现了曾庆香的尸体。

随着调查的深入,案情逐渐清晰。2009年下半年,钟义纯与曾庆香认识后成为好朋友。此后,曾庆香多次提及身体有病央求好友帮助其自杀。2010年10月19日,二人来到钟家后山上,在服用安眠药后,曾庆香躺入事先挖好的土坑内。大约十五分钟后,钟义纯见呼叫对方没有回应,就按此前约定将其掩埋。  

但法医的最后尸检结论显示,死者曾庆香眼睑有充血,心肺表面也有出血,系窒息死亡。这意味着,曾庆香被掩埋时,并没有死亡。

为此,在法院审理此案过程中,钟义纯的行为是属于“故意杀人”还是“过失致人死亡”成为了庭审争辩焦点。

在法庭上,公诉方指控认为,钟义纯在没有确认曾庆香已死亡的情况下,便填土掩埋,导致其窒息死亡,其行为涉嫌间接故意杀人。但钟义纯的代理辩护人则认为,受害人曾庆香曾多次透露出想自杀的想法,钟义纯并没有杀人动机。

法庭之外,伦理与道德范畴的争论也同样激烈。“这种‘安乐死’哪有什么安乐?”曾庆香的儿子曾东良质问,父亲窒息而死后,不但要进行尸检,还要重新火化,难以得到安息。

“他是老实人做蠢事。”钟义纯的堂弟钟义昊却认为,钟义纯是村子里公认的好人,或许是因为他对曾庆香的同情,才会做下这种荒唐事。

来自社会各界更多的争议则是围绕由来已久的“安乐死”话题展开。

早在2007年,时年28岁的宁夏银川女孩李燕因身患重病27年,双腿瘫痪,生活无法自理,在网上公布《安乐死申请》,曾一度引起中国各界关注。

但从全球情况来看,目前有荷兰、比利时和美国的一些州等少数国家和地区承认安乐死合法地位。

“‘安乐死’如能为公众接受,既是社会的进步,也是道德的进步。”主张安乐死合法化的江西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马雪松宣称,当前中国与承认安乐死合法地位的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差距,事实是医疗水平和立法水平之间的差距。

然而,由于“安乐死”所涵盖的法理以及技术方面的问题都十分棘手,对“安乐死”立法的反对之声同样不绝于耳。一些专家认为,当前中国尚不具备实施“安乐死”的条件,一旦操之过急,一方面可能造成家庭伦理的混乱,另一方面,也可能因法律空子的存在,演变成“以法律之名,行杀人之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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