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提交的有关报告中提出,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时机和条件成熟时将修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列入立法计划,以进一步完善侨务法制建设。
全国人大十一届四次会议期间,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在议案中提出,为适应国内外侨情的新变化、新形势,建议修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全国人大华侨委认为,自2000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修改该法以来,侨情发生了许多变化:海外侨胞逐年增加,他们在国内眷属的人数也不断增多,回国定居、创业、为国服务的海外侨胞也越来越多,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在法律上予以规范和体现。
全国人大常委会31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华侨委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华侨委在审议意见中提出,最近召开的全国侨务工作会议指出,要加强制度建设,依法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正当合法权益,涉侨部门也一致认为有必要修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以进一步完善侨务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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