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北法院昨天披露,有一家合伙律师事务所因散伙纠纷引出诉讼,现已受理立案。据了解,这是宁波市首例合伙律师事务所散伙案。
这家合伙律师事务所组建于2002年,注册登记有3名合伙人,后又吸收一名老律师作为隐形合伙人。2003年以后,初始入伙的两名合伙人因客观原因中止行使合伙人职责和权利,但每年仍享受一定比例的分红。今年7月,已中止行使合伙人职责和权利5年多的一名合伙人提出“退出合伙”的要求,而此前,另一名已中止行使合伙人职责和权利的合伙人也传出“打算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的传闻。为此,负责该事务所日常运作的合伙人就组织了一次会议。不料,议事过程中发生较大矛盾,市律师协会进行调解也没能成功。
负责该事务所日常运作的合伙人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事务所散伙,并依法对事务所财产及债权债务进行清算与分配。江北法院表示,目前正在对此案进行初步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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