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今年年底,河南省将全部完成95家合作律师事务所的改制工作,届时已在我省存在20多年的合作律师事务所将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据省司法厅律管处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合作律师事务所具有产权不明晰、有限责任无法充分保障委托人权益等局限性,今年6月新修订的《律师法》取消了合作律师事务所。我省也对合作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进行了积极稳妥的调整,把其改制为符合市场运行和律师业发展规律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和个人律师事务所。目前,我省95家合作律师事务所已完成改制60家,另外35家也正在改制中,年底将全部完成改制任务。
据统计,目前,我省现有个人律师事务所24家,合伙律师事务所483家,合伙律师事务所占全省律师事务所总数的79%,居于主导地位。但业内人士预测,由于新修订的《律师法》增设了个人律师事务所,为个人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加之个人律师事务所具有更专业化、责任更明确、运作效率更高、收费相对低廉、更利于贴近社区乡村百姓等优势,近两年内,个人律师事务所在我省将会形成高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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