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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开展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预查自评工作
日期:2008-11-21
作者:刘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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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连云港市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考核,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赣榆县司法局采取三项措施开展预查自评工作:一是对标找差,积极行动。组织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对照年初市、县下发的各项工作目标考评标准,细化分解职责,逐条梳理落实情况,加快落实进度;二是规范台帐,强化管理。引导律师事务所抓管理、重规范、树形象,建立并完善内部分配、质量监控、风险防范、投诉查处、执业保险、服务质量跟踪反馈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特别注重有关收案收费、档案管理等关系到律师事务所长远发展的关键制度的完善、落实;三是完善监督,强化自律。县局以预查自评工作为契机,对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合伙人数、合伙人变更、注册资金、合伙协议等重大事项进行检查监督,对律师的执业行为、投诉情况、服务质量进行调查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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