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日,修订后的律师法正式实施,翻开了律师制度改革的新篇章。
“我国律师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支重要力量,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稳步推进和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律师工作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新的更高的要求。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厅长王正升今天在北京对记者说。
律师担当的“角色”更多了
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为农民工讨薪维权、受聘为专家咨询员、充当政府的法律顾问……我国14万律师无时无刻不在扮演着推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进程的“角色”,推动着依法治国的进程。
“把律师事业真正当成一个事业来看待,这是改革和完善律师制度的前提和基础。”江苏省司法厅厅长缪蒂生告诉记者,中国特色律师制度体现的是人民性、法律性、公正性,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为律师参与政府决策咨询、社会公益活动和为重大经济项目服务畅通渠道。”缪蒂生说。
当前,怎样在政府多举措拉动经济增长的同时促进其依法行政呢?“一个好的途径就是聘请律师当政府法律顾问,发挥律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职能。”缪蒂生说。
据了解,作为专门的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律师在我国法律援助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法律援助条例》明确规定把法律援助作为律师必须履行的义务。
近年来,我国律师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开展义务法律咨询2243万多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万多件;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和调解工作,有效化解大量社会矛盾纠纷。
律师管理体制框架愈来愈清晰
修订后的律师法从律师执业许可、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律师执业权利和义务、律师业务和律师执业监督、法律责任等诸多方面,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了我国律师制度。
为配合实施修订后的律师法,今年7月18日,司法部出台了《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王正升告诉记者,两规章适应新时期律师工作改革发展的需要,对修订后的律师法有关律师事务所设立许可、律师执业许可和对律师执业管理的规定作了进一步细化、补充和完善。
随着有关配套制度和措施的实施,律师制度改革步入了新的征程。金秋十月,第七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召开,讨论通过了修改后的新章程,这无疑是改革和完善律师制度的重要举措。
王正升介绍说,修订后的律师法新增加规定了地方律师协会章程由地方会员代表大会制定,报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地方律师协会章程不得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相抵触,律师事务所应当加入所在地的地方律师协会。
“此次通过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只规定全国律协的会员权利义务、机构设置以及职责、职能等,内容方面删除了大部分有关地方协会的规定,律师管理体制框架构建愈来愈清晰了。”王正升说。
完善培训提高律师队伍综合素质
“要成为一名律师首先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要求具有相应的法学教育背景,律师职业准入的高门槛保证了律师队伍的高素质。但是,进入律师队伍后,由于缺乏必要的培训机制、后续教育,律师的思想政治和业务教育难以及时跟进,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律师队伍的发展。”缪蒂生对此表示担忧。
“要完善律师培训工作体系,提高律师执业水平和服务能力。”缪蒂生提出,应大力发展律师文化,努力使律师成为全社会所尊崇的职业。
“要大力加强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业务素质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律师队伍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的综合素质,提高广大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王正升表示。
目前,江苏省司法厅与省委组织部联合召开了专门会议,联合出台了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建设的文件,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管理,律师协会党组织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律师党建工作机制。
缪蒂生认为,要充分发挥律师党员的作用,推动律师更好的服务社会,在制度上、规范建设上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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