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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建议应对西门子行贿处巨额罚款

    日期:2008-12-23     作者:刘富    阅读:2,381次

针对西门子全球腐败案牵涉中国交通、电力、医疗等行业,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日前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称,我国司法机关应追究相关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并对西门子中国公司处以违法所得1倍的罚金。 

董正伟告诉记者,12月18日,他以《举报信》的方式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络举报中心举报了西门子中国公司涉嫌犯罪,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络系统回复:“您的举报信息已经成功登记。”

董正伟说,美国司法部文件披露,西门子行贿事件涉及在华的3家子公司,分别是西门子中国输变电集团、西门子交通和西门子医疗集团。2002年-2007年,西门子交通支付了约2200万美元贿赂款,得到总额逾10亿美元的7个地铁列车和信号设备项目。2002年-2003年,西门子中国输变电集团通过支付约2500万美元贿赂款,得到总价值约8.38亿美元的电力高压传输线项目。2003年-2007年,西门子医疗集团支付约1440万美元给5家医院,获得2.95亿美元的医疗设备订单。

“因西门子在美国德国受到起诉,西门子目前已同意向美国和德国支付近13亿美元的罚金。”董正伟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请求和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应组织实施对西门子中国公司涉嫌行贿罪的司法侦查并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处以违法所得1倍的罚金;对涉案外籍职员驱除出境;对涉嫌受贿人员开展司法侦查并追究刑事责任。

前不久,西门子曾透露,2003年11月份行贿事件被曝光后,西门子中国公司已开除了20多名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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