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洗澡突遭骨折
“那个台阶上的地板砖很滑,我刚从池子里面一出来就被滑倒了,整个人栽了下去!”2008年12月27日傍晚,小郑下班回到兴卫村的住处,就去平时常去的仁君浴室洗澡。“当时我在大水池子里泡了十来分钟,就起身出池子,准备叫人擦个背,然后回家。可谁知刚从池子里出来,穿上鞋想沿着台阶下去时,脚刚踏上第二层台阶脚底就打滑,人飞了出去,摔倒在台阶下面。我本能地用左手撑了一下!”
事情发生后,小郑久久爬不起来,撑地的左手腕部慢慢肿起来,不能动了。此后,他到迈皋桥医院检查,结果发现他的左手腕关节部位骨折,医生称需要花三个月左右的时间来恢复。
现场赔偿双方根本谈不拢
“浴室台阶上的地板砖连个凹凸纹都没有,加上当时上面有一层积水,所以非常滑,浴室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从医院回来,小郑找到浴室负责人讨说法,并且找来了民警。可双方当时对赔偿数额始终没达成一致。
小郑称,27日当天去医院治疗,他就花去近400元。今后还有好几次复查,每次又得花几十块钱。“我是铣工,工作时双手一定都要用上,现在左手腕部骨折了,活根本做不起来,损失真不小!”
法援律师介入协调
1月5日上午,记者和晨报法援律师团钱步国律师一起来到小郑当时出事的浴室,并到了小郑出事的澡池内部。从现场看,从澡池出来必须要踏过三层台阶才能下来,浴室的这些台阶上铺设的地砖确实没有凹凸纹,全是光滑的釉面,手摸在上面能感觉到滑感。但在池子旁边的一根柱子上,浴室方张贴了一张“小心地滑”的提示。
“在这件事上,我们是有一定的责任,但我们也不希望发生这种事!”浴室的负责人毛先生也坦言有一定责任。而小郑则不这么认为,他认为造成自己摔伤就是地板滑的原因,自己没有什么过错,他要求浴室方赔偿他的医药费、误工费等共1000多元。
这个要求让毛老板直摇头,语气也高了不少。“我们事先张贴了提示,你自己不小心滑倒,我们只能赔一点当补偿,跟你这个要的差距太大了!”毛老板表示谈不拢,协调差点就快谈崩。
双方各让一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都要求经营者对消费者的人身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在本案中,浴室的台阶防滑措施做得不到位,对顾客的安全保障义务不到位,肯定有责任,但是浴室已经有了警示标语,而且消费者本身在这事件中肯定也要承担责任!”钱步国律师提醒双方当事人。
“你现在证据不全,建议你让一步!”钱律师和小郑进行了沟通。同时,钱律师也和毛老板进行沟通。“那好吧,我加点,一次性出600块钱,把事情给了了,你看怎么样!”毛老板对小郑称。小郑思考再三,也决定让一步,接受这一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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