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新农村建设服务成效明
日期:2009-01-09
作者:浙江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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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相继开展了“与农村社区结队服务”、“一村一法律顾问”、“三农服务工程”等活动,进乡村、进社区延伸法律服务触角,服务保障民生。除办理诉讼与非诉讼案件代理外,还通过法律讲座、法律咨询、配法律助手、扶贫帮困、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宣传法律知识,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促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2008年,有80%的律师事务所与社区、乡村结对提供法律服务;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已担任农村法律顾问8571家,占行政村的24%(其中65.3%为义务担任法律顾问);先后有1615名律师、1169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定期或不定期到农村进行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