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恳请对“油霸”改判死缓
日期:2009-01-14
作者:郝冬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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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二审庆阳特大盗抢原油团伙案,预计该案件审理需要4天时间,当日法庭主要审查了一审判决对该团伙主犯左凤林四项罪名的认定和量刑,检察机关认为罪名认定准确,量刑适当。左凤林的辩护律师认为一审认定罪名定性比较准确,但对抢劫罪的量刑过重,恳请二审法院改判左凤林“死缓”,给其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法院当日审理到下午6时宣布休庭,在其后的3日内,其余14名被告人将一一“过堂”。
据一审法院认定,左凤林犯罪团伙从2001年至2006年间作案多达27起,他们从盗窃原油、破坏易燃易爆设备逐步发展到组织犯罪团伙抢劫原油,有11名油田工人遭到这伙人的暴力殴打,还有1名工人被打断了腿导致重度伤残。左凤林团伙盗抢原油和破坏输油管线造成原油泄漏的经济损失达百万元,并抢劫作业工人的现金、手机、彩电等财物数万元。左凤林团伙在作案过程中心狠手辣,手段残忍,其犯罪行为已演变成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作案。2008年9月4日,庆阳中院一审以左凤林构成抢劫罪、盗窃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收购销售赃物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针对一审判决,左凤林的律师当庭认为,左凤林认罪态度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有悔罪表现。警方将其抓获后,左凤林提供了李某伙同他人轮奸看井工人之妻一案等,其有立功表现,应酌情对其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