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劲松称,2008年6月28日,媒体披露,2008年6月26日,成都铁路局成都火车站召集成都火车票代售点负责人开了通气会,表示从2009年1月1日起终止并收回各代售点的代售权。在通气会上,铁路方代表称,这样的调整是接到上级通知,车站方只是予以执行,没有解释权。郝劲松表示,2008年8月中旬和12月下旬,他曾先后两次去成都出差,对成都铁路局和成都火车站强行收回民营火车票代售点事件进行了调研。
郝劲松认为,国家允许民营代售票点成立并销售火车票是为了缓解购票难题。根据规定,民营代售票点每销售一张票可以收取5元手续费,成都所有代售点每年售出火车票约600万张,手续费为3000万元。郝劲松认为,这一庞大的利润引起了铁路部门的强烈关注,成都铁路局涉嫌为了这3000多万元手续费对民营售票点下了“终止令”,此举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
14日上午,郝劲松向国家工商总局递交了举报材料,要求对成都铁路局和成都火车站强行变相收回多家民营火车票代售点的行为进行调查。如果涉嫌违规,应当依法进行处罚。郝劲松还要求国家工商总局在法定期限内对查处结果给出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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