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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律师激辩HD90假币事件

    日期:2009-01-16     作者:朱春先     阅读:5,188次
 
●假币面额四千元成追刑临界点 ●知道收到假币仍使用属违法

新闻开场白 近来,HD90假人民币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活和工作。不少人虽知道制造假币数量特别巨大、情节严重的甚至会被处以死刑,但对不慎收到假币,继续持有和使用是否也会获罪的问题未必清楚。

2009年1月13日,发生在上海的首例HD90假币使用者获罪。这个一次性故意使用52张HD90新版百元假币购物的广西农民,被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罚金1.5万元。

这是自去年大面积爆发HD90假币事件以来,第一个因使用该类假币的获罪者。有法律界人士预计,随着时间的推移,将有更多的假币使用者获罪。

那么,贩卖假币和使用假币的行为,在何种情况下,将会受到何种法律处置?普通市民在不慎收到假币后,继续持有和使用是否也会获罪?法律对此有何明确的规定?正确的做法应该怎样?

《法制周报》记者近日专访了三位法律界知名人士,对上述人们关心的话题进行了权威法律分析。


一条假币蔓延路线图

这场始发于2008年初,被弄得沸沸扬扬的假币风波,已经严重影响到人们的生活,不少人甚至对以HD90开头的人民币产生了无端的怀疑,一些营业场所甚至拒绝收取这类人民币。

据公开报道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已有近20个城市发生此类假币案例。

人们想知道的是,HD90开头的假币何以在一年左右的时间内迅速蔓延?

综合全国各地的调查情况,一张假币蔓延路线图清晰地浮出水面。

2008年1月,农行在广东阳江地区发现3张以HD90编号开头的百元假钞。这3张假币没有被验钞机辨别出来,而是柜台服务人员手工点钞时发现的。“假钞的3/4部分为真,1/4部分为假,通过拼接而成,具体造假部分在水印和国徽上”。

这次发现,被认为是HD90假币的首次现身。

时间过去两个月后的2008年3月,广州某步行街发生一系列换假钱案件,商家被换进来的就是HD90假币。

人们普遍认为,这两次事件是HD90假币的始发事件。直到2008年下半年,人们在澳门赌场发现了大量假币,HD90假币蔓延的说法据此得到了确认。据澳门司警局证实,有内地游客在澳门赌场兑换筹码时,发现有使用HD90开头的假币的情况。

不久,在香港也发现了以HD90开头的假币。据香港警方统计,2008年1至9月的假币数字为7975张,比2007年同期上升20%。“假币主要被银行发现,一般而言制作工艺较为拙劣。”警方认为,这些假币大多来自内地,其中不乏有HD90开头的百元假币。

2008年10月,部分假币潜入重庆。其时,重庆市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向各家银行发出通知,“近期,我市金融机构发现冠字号码‘HD9026’开头的面值为100元的新版人民币。(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此版制作精细,伪造手段较以往有很大改进,目前发现部分点(验)钞机无法识别或不能准确识别此版”。

至此,一条由南向北的假币蔓延路线图开始显现。

假币可能来自台湾

2008月11月9日,34岁的广西桂平市农民莫钦松以1:10的低价,从广州火车站旁一青年处购得55张HD90新版假人民币。11月12日,莫来到上海。

13日晚8时许,莫在南汇区周浦镇康沈路上一家珠宝首饰店,使用事先准备的52张HD90新版百元假币加1张百元真币,试图购买一根价值人民币5200余元的男式黄金项链。

在收款时,52张假币顺利通过验钞机,但收银员却从手感、印刷等方面感觉有问题。经人民银行鉴定,莫钦松使用的假币均是HD90新版假人民币。

2009年1月6日,杭州一位受害者反映,出租车司机伙同他人“演双簧”,用假币换走了900元现钞。(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当时,受害者与一陌生人拼车回家,途中,同行者提起假币泛滥一事,出租车司机当即要求受害者付现钞。

“在付钞过程中,司机多次假称钱币太新或太旧,在来回经手的过程中上演‘调包计’,最后将钱包内所有百元大钞换走。”受害者换进来的9张假钞竟是同一个号码:HD90269317。

同一天,吉林省长春市,该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缉毒二中队意外截获一个装有200张百元假钞的邮包,“199张编号为HD90268302,另外一张为HD90268306。”犯罪嫌疑人告诉警方,自己是在去年12月14日,在河南某地以每张(100元面额)15元的价格,从一王姓女子手中购得的。

据报道,此次爆发的以HD90开头的假钞源头可能来自于台湾。目前,正按由南向北、自东向西的顺序在蔓延。受波及的城市包括广州、香港、澳门、海口、南宁、长沙、武汉、郑州、安阳、天津、北京、长春、昆明、重庆、成都、西安、杭州、福州、上海,等等。

HD假币识假防假大全

随着上海首例使用 “HD90”假币者获刑,更多贩卖和使用HD90假币的人,都将接受法律的惩罚,这是制假贩假者应得的下场。

但这场风波同样影响了广大市民的生活。目前还没有一个权威的数据可以显示,到底有多少假币流入了市场。

春节是人们购物、出游、休闲最为集中的时期,与此相对应的是,人民币在民间的流通频率也空前加快。因此,广大公众应多加小心。防范假币的侵害,首先是要学会识别假币,掌握几种简便有效的识假方法。

认识HD90假币真面目

2008年1月出现在广东阳江的三张假币,被认为是HD90假币的首次露脸。其时,当地银行的验钞机没有识别出来,而是银行营业员手验时所发现。那么,验钞机是否真的不能检测出HD90假币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先要对HD90假币有一个初步了解。

据报道,HD90假币现在至少有两种版本。较早出现的一个版本,仿造的防伪特征少,容易识别。随后,制假者对这一版本升级,增加了一些假的防伪特征,这些特征主要是针对验钞机而设,一是在假钞中埋入了磁条;二是在钞票上8位阿拉伯数字中,对其中的5位或6位数字,在印刷时加入了磁粉;三是用机械在钞票上压印了凸凹感。这样的假钞很容易蒙混过识别能力较差的验钞机,但银行的验钞机和自动存取款机均可识别。

“目前,不存在假钞‘高仿真’或无法用肉眼识别的情况,只要是有一定经验的人员,一定会分辨出真假币”,央行有关官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作出上述表示。

目前,市场上除了有冠字号HD90的假币,在收缴的假币中还发现了“HB”、“ FA”等冠字号的假币。“根据冠字号来判别假币并不准确。”央行专家还提醒,人们不能简单地从字母和数字的搭配来判断人民币的真假。“现已发行的人民币冠字号也有HD90开头的,因此不能说冠字号以HD90开头的都是假币。”

HD90假人民币并不像坊间所传的那样“高仿真”,其假币的特征是比较明显的。总结来看,共有7大特征。

第一,印刷及纸张,该冠字号码假币为机制胶印,纸张较脆,无韧性。

第二,水印,固定人像水印及“100”白水印均用无色油墨直接印在纸张正面,水印模糊,没有立体感。第三,伪造了安全线,目前发现的这几种假币有两种安全线:一种是用银黑色磁带夹在正背面纸张中,并在背面用银色油墨烫印全息图案;另一种为用黑色油墨在假币正面印刷黑色条纹、背面用银色油墨烫印全息图案,并刷上磁粉。第四,光变油墨面额数字,用珠光油墨印制而成,无光变效果。第五,阴阳互补对印图案错位。第六,假币的凹凸感是用坚硬金属模具压制而成。第七,隐形面额数字用无色油墨印刷,无须旋转角度即可看见面额“100”的字样。

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公安机关曾经在广东端掉过制假窝点,收缴了大量以HD90开头编号的百元面值假人民币。是否还有其他来源,目前还无法确定。

识破HD90假币有玄机

俗话说,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只要市民留心,要识破HD90假币并没那么困难。

日前,民生银行反假钞专家支出了四个妙招,市民不妨留意。这四个妙招分别是一看、二摸、三听、四测。

一看。即看钞票上的固定人像水印、白水印、光变油墨面额数字、交印对应图案、隐形面额数字等特征。据介绍,真钞票的“固定人像水印”有立体感,清晰度高,“白水印”的高透光反光性强,“交印对应图案”是一个圆形方孔钱。这三处在迎光透视时都可以清楚看见;光源角度发生改变时,真币的“光变油墨面额数字”会有绿色和蓝色颜色的渐变;此外,在与眼睛平行上下抖动时,可以看到“100”的隐形面额数字。

二摸。摸钞票上中国人民银行的汉字、毛主席头像、凹印手感线、盲文标记、背面的人民大会堂的图案。真钞的这些地方摸起来会有凹凸感,HD90假钞摸起来则非常光滑。

三听。轻轻抖动钞票,真钞会发出清脆的声音,假钞的声音则有点发闷。

四测。市民可用紫光灯、验钞机等简单工具检验钞票真假,真币钞面“中国人民银行”字样下有一个金色的“100”,通过验钞机时机器不会发出声响。假钞在紫光灯照射下看不见这个“100”数字,用验钞机检验时,验钞机会发出滴滴的警报声。

权威分析

有证据表明, 由于HD90假币已经流入市场,在今后一段时间内,普通市民均有可能碰到这种假币。对这类假币如何识别,本报本期03版刊登了相关内容。那么,如何区分贩卖、使用假币行为的法律责任?

意外使用假币也犯罪

--贩卖使用假币行为的法律责任

A.假币犯罪行为难逃“两宗罪”

□曾颜章(南华大学副教授、法学博士):

从法律角度来说,主要涉及两个罪名:一是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二是持有、使用假币罪。

对于第一宗罪,《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有明确规定,即:“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这里,什么是“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是量刑的关键。司法实践中,对此亦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出售、购买假币或者明知是假币而运输,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总面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总面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当然,具体量刑还要考虑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嫌疑人在案件中所起的作用等因素,要具体分析。

第二宗罪,《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也有具体规定:“明知是伪造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此,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行为,还必须是数额较大的才能构成本罪。

B.面额4000元是追刑临界点

□李金平(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

制造假币,数量特别巨大、情节严重的甚至会被处以死刑,这是普通人都知道的常识。但如果明知是假币还要故意散布、使用,也有可能“以身试法”。

根据我国的《银行法》,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可由公安机关进行治安处罚。一般而言,在明知是假币的情况,持有、使用的假钞面额超过4000元以上的,即可按《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而面额在4000元以下的,警方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法人处以15日以下的拘留和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于团伙性制售假钞的违法犯罪行为,警方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C.知道收到假币仍使用属违法

□冯向阳(湖南融厦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律师):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贩卖假币、持有、使用假钞的行为作了处罚打击的相关规定。根据我国的《刑法》,购买伪造、变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可由公安机关进行治安处罚。

在生活中,老百姓收到假币后再使用出去是否系违法行为,应当分析其具体情节。如果在收到货币后发现是假币而仍然持有、使用的,显然是违法行为。如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到假币,在再次使用时被发现是假币的,则不属于违法行为。

当然,具体量刑还要考虑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嫌疑人在案件中所起的作用等因素,进行具体分析。

第二宗罪,《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也有具体规定:“明知是伪造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此,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行为,还必须是数额较大的才能构成本罪。

相关新闻:

律师:“假币受害者也被惩罚”的事实问题

长江日报 作者:沈彬

据新闻报道,一莫姓男子在上海故意使用52张HD90新版百元假币购买黄金饰品,被上海南汇区法院以“使用假币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罚金人民币1.5万元。

我国刑法第172条规定了使用假币罪: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使用,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数额较大”是指假币总面额在4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莫某明知是假币却从他人那里购得,又在金店故意使用,数额有5000多元,超过刑事追究的限额4000元,所以被上海法院判决有罪,是罪有应得。

这与一般人所想象的作为“假币受害者”再去使用假币,相去很远。就这一个本不值得同情的假币累犯,却得到不少同情,引发对银行、监管部门的抱怨,甚至是对司法公正的质疑,这是为什么呢?

打击“持有、使用假币罪”,触到许许多多的百姓的心里痛处--被认为是“对受害者的惩罚”。之所以要在“伪造货币罪”之外,设“持有、使用假币罪”,是因为明知是假币还要使用,这个罪的恶性虽然没有造假币那么大,但本身就已经破坏了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和金融秩序。从“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角度说,你不希望从别人那里收到假币,别人也同样不希望从你这里收到假币;而且无论假币怎么“流通”,都是对国家的货币管理的一种危害。

从另一个角度说,使用假币者未必都是“受害者”,比如本案中的莫某,就是故意购买假币再去金店换硬通货的,主观恶性,客观危害性都很大,所以设“使用假币罪”是完全必要的。此外如果只是公民偶尔法制观念不强,使用少量假币,这种行为一般公安机关以教育为主,也不会做出严重处罚,所以面对这则“用假币被判刑”的新闻,不必人人自危。

面对这场假币风波,有关部门应该积极行动,特别是银行必须要保证从银行里绝对取不出“HD90”假币,而不是让普通百姓承担假币的风险。这样,面对国家打击使用假币犯罪的新闻,百姓才会有一个正常、理性的心态,而不是人人自危,从心理上产生无奈或抵抗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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