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职工法援律师团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日期:2009-02-01
作者:关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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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会组织的维权效能,西宁市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按照“热情接待、及时核实、妥善办理、依法解决”的工作要求,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西宁市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自2008年4月成立以来,已经接待47名职工的法律咨询,内容涉及养老保险、工伤事故赔付、医疗费、拖欠工资等。在律师团律师调解下,西宁清沣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与民和县农民工穆建青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调解成功。他们代理的赵某因社会保险、经济补偿等劳动争议诉案,经法院依法审理,裁决被告支付原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八千六百多元,补偿双倍工资五千三百多元,依法为原告办理社会养老参保手续并足额缴纳保险金。另外,为青海省彩虹广告公司开发互助县商业街时拖欠33名民工30余万元工资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也已经进入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