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现象:温州律师热衷“单飞”
日期:2009-02-17
作者:吴祖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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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律师热衷“单飞”,纷纷创办律师事务所,当上老板。记者日前从市司法局获悉,我市去年新成立律师事务所9家,其中个人律师事务所7家,居我省各市之首。
去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律师法》规定,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若符合设立律师事务所的有关条件,可以申请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而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则需要至少3名执业3年以上的律师合伙并符合其他条件。此前,我市个人律师事务所只有浙江金克明律师事务所一家。随着新《律师法》放宽对个人设立律师事务所的限制后,井朗、维良、庭奎、九凰、天雷、泰辉、新港等7家个人律师事务所被批准成立。
温州市现有律师事务所54家,去年共办理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案件5016件,办理民事诉讼代理案件17306件,办理行政诉讼代理案件1094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1590件,业务收入达2.09亿元。
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副处长陈薇薇说,我市新成立个人律师事务所数量如此之多,一度在我省司法系统引起关注,被称为“温州现象”。一方面温州人喜欢自己当老板;另一方面,市民打官司习惯找熟悉的律师,很少会认准律师事务所,这些因素一定程度上促成律师“单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