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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律师齐破消费潜规则

    日期:2009-03-02     作者:武汉晨报    阅读:2,735次
 2月28日上午,武汉晨报联手武汉市工商局、武汉市消费者协会、市律师协会、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来到香港路上的武汉市工商局大厅,为市民提供消费维权等多方面的法律服务。虽然天气恶劣,风雨交加,但是市民的热情不减,设立的12个咨询台前,挤满了前来咨询的人群。

坛子气缺斤少两竟是“潜规则”

“一坛煤气明明是15公斤,但我买的总是差一公斤,煤气站却说这是正常现象,当真如此吗?”昨日上午,韩先生向晨报律师团咨询时问道。

韩先生家住新华下路的老城区,家中未安装管道气,常年到附近的煤气站买坛装煤气使用,但他近来发现,以往可以用一个月的“坛子气”,现在只能用25天左右。

2008年11月,较真的韩先生将刚买的坛装煤气拿去“复秤”,结果发现重量只有14公斤,他便返回煤气站讨说法,结果工作人员告诉他,每坛煤气14至15公斤都是正常的,如果灌装过多,还有可能爆炸。

但韩先生却认为,既然14至15公斤都是正常的,那为什么非要按下限来?

[律师观点]

柳平律师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煤气站没有提供优质的服务则会损害韩先生的合法权益。虽然每坛煤气14公斤重是符合相关标准的,但若煤气站每次灌装时,只按标准的下限来分装,就有规避法律,获取不当利益之嫌疑。

[消协点评]

根据国家有关煤气行业灌装标准,单坛煤气重量的标准确实是14至15公斤,但经调查发现,煤气公司按标准值误差的下限重量来灌装的行为很普遍,由此造成煤气重量不足,使用燃烧时间缩短,这种“潜规则”,实际上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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