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司法局:律师执业也要发扬雷锋精神
日期:2009-03-03
作者: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阅读:2,395次
为了继承和发扬雷锋精神,进一步强化律师服务意识,提升律师在社会中的形象, 2月28日,连云港市司法局、连云港市律师协会联合召开“雷峰在我心中,我为和谐社会建设执业”座谈会。全市14个直属所主任、党支部书记以及入党积极分子共30余人参加了座谈。座谈围绕雷锋精神的深刻内涵、律师学习雷锋的现实意义、新时期律师如何学习雷锋精神以及学习雷锋精神与律师为和谐社会建设执业的关系等方面进行了讨论,最后大家一致达成共识,认为学习雷锋精神很有必要,雷锋精神是高尚公民的必然要求,是律师职业的自然要求,是建设和谐港城的现实需要。大家纷纷表示,要将雷锋精神融入律师执业过程中,摒弃雷锋精神过时的错误观念,与时俱进学雷锋,在构建和谐中展风采;要学习雷锋的奉献精神、团队精神、钉子精神等,不断开创我市律师工作新局面;会议最后要求,要把此次座谈会原原本本地带回去,传达到每一名执业律师,深入讨论学雷锋的重要意义,广泛开展送法进村、企、广场义务咨询、法律援助等活动,满腔热情地为广大群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