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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首家个人律师事务所挂牌

    日期:2009-03-04     作者:宋志强     阅读:3,712次
 
      日前,咸宁市司法局副局长周子玉、通山县司法局长宋骄阳在通山县新城路为“湖北佳强律师事务所”揭牌。

据悉,通山县此前只有一家律师事务所,难以适应法律服务市场的需要。2月16日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湖北佳强律师事务所”是咸宁市首家个人律师事务所,开创了咸宁市律师执业的新形式,也进一步完善了咸宁市律师服务市场的结构。个人律师事务所是去年6月新修订的《律师法》中确定的一种新的律师执业机构形式,是继国资、合作、合伙所之后一种新型的律师事务所组。


据该所负责人徐维佳律师介绍,事务所将着力于开拓中小企业法律顾问业务,进一步研究参与通山县重大建设项目的法律业务运作,同时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当好参谋,为企业的经济发展做好顾问,为社会弱势群体担当法律援助责任。截止昨日,事务所就已经受聘担任政府部门、企业、个人法律顾问达1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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