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妇儿维权卫士----朱晓红律师
日期:2009-03-09
作者: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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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晓红律师为安庆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1998年安庆市司法局决定抽调已在律师岗位工作了六年的朱晓红律师到市法律援助中心,虽然对法律援助这项工作她还不是完全了解,而且要放弃可观的收入,但一想到法律援助是一项关系到我国法治形象的事业,还有那众多弱势群体企盼的眼睛,朱晓红律师就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这项新的事业。几年来,朱晓红律师共办理刑事、民事等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200余件,接待来访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几万人次,进行法律宣传、讲授法制课几十场次。先后被评为安庆市司法局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安庆市创业模范、民盟安庆市委授予优秀盟员等称号。并加入中国青少年法律援助协作网志愿律师,安徽省青年联合会维权志愿者、安庆市妇联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志愿者、安庆市女知识分子联合会委员,还光荣地当选为安庆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朱晓红律师以精深的法律知识,拳拳的爱心及较强的社会责任感,为安庆市法律援助事业特别是对妇女、儿童权益的维护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一
几年来朱晓红律师承办了多起在全省及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妇女、儿童的维权案件,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如家住安庆市郊的华桐庆是一个虎头虎脑、聪明可爱的小男孩。本来他应该有着像他这个年龄应有的天真和活泼,但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却使他承受了巨大的苦痛,更使他的未来蒙上了阴影。当时只有四岁多的小桐庆在家门口玩耍,不自觉地就来到距他家仅有百米的村办轮窑厂,而轮窑厂设置在露天的卷扬机却无人看管,小桐庆的整个右臂被卷扬机绞断,被医院从右肩胛处截肢。小桐庆的父母都是没有正式工作的近郊农民,本来就穷困潦倒,这场灾难更使他们的家庭雪上加霜。但是,肇事方的轮窑厂及其主管部门却对小桐庆父母的苦苦哀求无动于衷,只答应给他家价值1500元钱的红砖了事。
听了小桐庆父母的叙述,看着小桐庆残了右臂,朱晓红律师的心被深深震憾了,她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为这个断臂儿童讨回公道。随即,朱晓红律师亲自来到出事现场,进行了详细的勘察和拍照,搜集了必要的证据,接着又委托鉴定机构对小桐庆的伤情进行了鉴定,到省假肢厂取得假肢装配费用的证明。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后,朱晓红律师代理小桐庆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诉讼的过程是漫长的,朱晓红律师一次次地跑现场、医院、法院,终于用精深的法律知识和拳拳的爱心打动了法官,二审法院终审判决轮窑厂和村委会赔偿小桐庆各项费用41万余元,其中精神损害赔偿费用2万元。
终审判决下达以后,朱晓红律师并没有轻松。多年的律师工作经验告诉她,关键的还是执行。果然,轮窑厂和村委会在执行时极不配合,无论是朱晓红律师自己去还是同执行法官一起去执行,被执行人总是推诿拖延。在这种情况下,朱晓红律师并没有放弃,她利用一切关系,多方打听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终于摸清被执行人有一笔补偿款可供执行。最终,在法院的支持下,判决赔偿款全部执行到位。
断臂儿童华桐庆伤害赔偿案是朱晓红律师到中心后承办的第一起儿童维权案,该案的成功办理在当地甚至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强烈反响。当地媒体以及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电视台、《法制日报》、中央电视台先后都对此案进行了专题报道。
作为一名专业法律援助律师,朱晓红律师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时从来不是就案办案,她总会在厚厚的卷宗材料中以及自己深入的调查中了解犯罪少年的成长轨迹、犯罪的诱因,从而提出一些实实在在的从轻、减轻处罚的理由,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陈聪故意杀人案是朱晓红律师办理的众多未成年犯罪案件中的一起,但却是一起特殊的杀人案。被告人陈聪1987年5月出生于贵州省一个偏僻的农村,案发时年仅十五周岁,可他不长的人生旅程中却有太多的磨难。当他还在襁褓中时父母就离婚,远走他乡的母亲没有给他一丁点的母爱,懒惰的父亲在他的记忆里也是凶狠的,他常常是在父亲铁拳下艰难度日。六岁时,陈聪随爷爷生活,爷爷很疼爱陈聪,但苦于家境贫寒,也无力供他上学,上到小学四年级陈聪就不得不缀学在家。十二岁时,陈聪又背井离乡,到江浙一带打工……事发前二天,陈聪到安徽桐城来投靠姑姑,当晚,他到姑姑的婆婆房间谈心,婆婆突然骂陈聪的爷爷"不是东西,不管你"。陈聪的心中最爱的人、最亲的人就是他的爷爷,这一下可激怒了陈聪。他立即与婆婆对骂,婆婆又动手打了陈聪一个耳光,这时的陈聪已完全失去理智,他随即与婆婆扭打在一起,婆婆被打倒在地上,陈聪用枕头捂死了婆婆。面对这样一起故意杀人案,面对这样一个在苦难中长大的孩子,朱晓红律师并没有简单地从案件的情节入手,而是分析陈聪成长的经历,分析陈聪对爷爷的挚爱和依恋,分析他案发时的心理状态,并据此提出对陈聪予以从轻处罚的理由。由于朱晓红律师这种入情入理的分析,更由于她对这个未成年罪犯倾注的极大同情,感染了法庭上的每一个人。最终,合议庭依法采纳了朱晓红律师的辩护意见,对被告人陈聪从轻判处十一年有期徒刑。
二
除了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之外,女性维权案件也一直是朱晓红律师关注的重点。如徐宝林老人受儿、媳虐待案,七十岁的徐宝林老人在年老体弱后就受到儿、媳的嫌弃,2001年底婆媳在一次争吵中媳妇将婆婆推倒在地,导致老人右大腿骨折,并不给予治疗,最终右腿变形残疾,不仅如此还将老人弃至放农具、粪桶的地下室,每天只送一碗冷饭,老人实在忍受不了地下室的阴暗潮闷。2002年夏天,老人爬出地下室,经好心人指点找到市法援中心,朱晓红律师了解到徐宝林老人的遭遇后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后郊区检察院以虐待罪起诉老人的儿、媳案件办理过程中,朱晓红律师考虑到老人仅有这一个儿子,今后的生活还要靠儿、媳照顾,随后通过与办案机关的多次沟通,并会同当地派出所、村委会一起做儿、媳的思想工作,经过大量艰难的工作,终于使老人的赡养问题、治疗问题通过调解达成协议。最终施虐的儿、媳刑事部分由此也得到从宽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该案的办理过程,当地电台、电视台均作了连续报道,社会反响强烈。一时间引起了如何尊老养老的讨论。
又如农村妇女李美林、吕小春妯娌俩受公公、丈夫的家庭暴力长达十几年,终使两人合伙将公公杀死。朱晓红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妯娌俩因长期遭受家庭暴力这一事实而导致故意杀人的,遂即将这一情况向安庆市妇联反映,妯娌俩的遭遇引起市、县妇联组织的极大关注,案件开庭审理时市、县妇联均派员旁听,起到了非常好的庭审效果,俩妯娌分别从轻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十五年。
三
法律援助工作是一个涉及面广、社会需求量大的工作,同时也是最贴近老百姓最受老百姓欢迎的事业。多年的执业习惯使朱晓红律师特别关注妇女、儿童的生存状态,并通过自己的努力为一些弱势妇女、儿童改变现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06年6月朱晓红律师在《安庆晚报》上看到一则报道《八旬养母长期被锁出租屋》,非常为这位老人担忧,便与市妇联的同志一起就如何妥善解决老人的养老和居住问题进行商讨,并与市妇联领导一起多次与老人的养子沟通协调,最终其养子同意将老人送到集贤老人星光之家生活。但由于老人的养子家境也很困难,无力承担全部养老院费用,为此朱晓红律师和市妇联的同志一起共同承担了养老院的部分费用,解决了老人的养老之忧 ,朱晓红律师等人尊老敬老的做法也一时被传为佳话。
2005年7月底,朱晓红律师得知一外来经营户因年仅14岁的儿子长期沉溺网吧,管教不服,竟将铁链将儿子的手脚锁住在家中达7天之久的事件时,朱晓红律师深感震惊,一方面为孩子年幼无知感到痛心,另一方面又为这个母亲无耐的非法之举感到苦涩。朱晓红律师当即赶到这个经营户家中,对母子俩进行了艰苦的劝解工作,朱晓红律师的做法经安庆电视台报道后,引起了市委、市人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赞扬,之后市人大及大观区委领导还亲自到这个经营户家中帮助解决孩子上学的问题。除此以外,朱晓红律师还担任市开发区试验中学的法制副校长,常年为学生讲授法制课。还受媒体、社居委的邀请,共同帮助一些留守少年存在的心理问题。朱晓红律师还利用业余时间到当地电台的法律热线栏目中宣讲《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并解答听众打进热线的有关法律问题。同时,朱晓红律师每年都参与市妇联、残联、社居委组织的各种维权活动,应邀到市老年大学、社居委讲授法律知识,到市政府参加市长接持日活动。朱晓红律师还热心公益事业,资助两名失学女童重返校园。积极参与市妇联组织的社会妈妈活动,与一名残疾女童结对帮扶。朱晓红律师不仅在经济上对女童进行资助,还经常同她们书信联系,鼓励她们努力学习,将来回报国家和社会。
长期的司法实践,特别是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以来,使朱晓红律师不仅追求个案的成功办理,更使她思考这些案件背后的原因,她利用各种会议和途径反映这些问题以引起社会各界对此的关注。2005年6月,由省人大副主任带队的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调研,朱晓红律师参加了座谈,会上她结合所承办的一些典型案例,特别谈到了老龄妇女的社会保障、农村广大妇女的生存环境等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自己意见和建议,得到了省领导的赞扬。与此同时,朱晓红律师更关注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工作的理论探索。她觉得,由于未成年人尚处于身体和心理的发育期,有些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是有着特殊的家庭和社会背景的。但实践中侦查机关对这些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却是格外的凶狠,"逼、供讯"现象屡禁不止。为此,朱晓红律师撰文指出《应先行赋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沉默权》,此文在安徽律师实务交流会上进行了交流,引起了强烈反响。2004年元月,朱晓红律师当选为安庆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在市人大会议上,朱晓红律师根据近几年来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逐年上升,网吧、游戏厅等不良环境对未成年人心理造成的伤害等,提出了《为中小学校配备法律、心理健康教师》的议案。特别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后,朱晓红律师又撰写《举社会之力锻造孩子健康心灵》一文,进一步阐释为中、小学校配备法律和心理健康辅导员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该议案的提出引起市委领导及教育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并促使安庆市中、小学校基本建立了心理健康咨询室和正常的心理健康和法制教育课。同时该议案又被安庆市人大一位副主任带到省政协会议,向更高层次呼吁健全对中、小学校学生的法制和心理健康教育,从源头上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朱晓红律师的这些作法《人民教育》2006第一期也作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