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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建起法官律师“隔离带”

    日期:2009-03-18     作者:记者 陈军 通讯员 柯予新 张传新    阅读:2,368次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 “五个严禁”的规定,3月16日,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与该市律师协会签订了《关于法官与律师公正廉洁司法公约》,进一步规范法官和律师之间的关系,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公约明确,对违反约定的法官或律师,任何个人或组织可向法院或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律师协会反映、举报,法院、律师协会一经查实,要对相关人员依法予以查处。

    公正廉洁司法公约共有9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法官和律师在履行各自职责时,应严守审判纪律和律师执业纪律,共同维护法律尊严。

    ●法官不得利用不当方式干预、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执行,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不得向当事人宣称自己与法官具有特殊关系,更不能利用这种关系干涉或影响办案。

    ●法官不得私自单方面会见律师,律师不得违反规定单方会见法官。

    ●承办案件的法官与案件的代理律师有法定特殊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反之,律师也应当谢绝委托,或主动解除委托代理合同。

    ●法官在不泄露审判秘密的情况下,依法告知律师相关案件的审判、执行情况,律师在案件裁判前不得向法官打听裁判结果,不得误导当事人的诉讼行为。

    ●法官不得为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或暗示更换代理律师,不违反规定提供案件的咨询意见或法律意见,律师不得明示或暗示法官为其介绍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业务。


    ●法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律师索取或收取礼物、现金或有价证券,不得接受律师安排的宴请或娱乐、旅游等活动,律师不得借任何理由向法官或者近亲属馈赠礼品、金钱、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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