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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首个“消费维权律师志愿团”成立

    日期:2009-03-18     作者:胡思进     阅读:2,930次
  3月15日,桂林市首个“消费维权律师志愿团”正式成立。在当天市工商局、市消委会举行的庆祝“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会上,市消委会向志愿团一一广西鹏韵律师事务所四位律师颁发了消费维权律师志愿者聘书。今后,志愿团将配合市消委会开展的消费维权及实务研究,为消费者提供相关法律法规信息和义务咨询,并为一些典型案、重大投诉案件提供免费的维权法律服务。

市消委会有关负责人说,根据我国《消法》的规定,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途径解决。但在现实生活中,面对各类消费纠纷,消费者真正能够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权益的并不多,主要原因是消费者缺乏法律知识,而且诉讼程序复杂。对依法受理的消费者投诉,经调解仍难以很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市消委会支持消费者通过诉讼来维权。为解决因诉讼程序复杂给当事人带来的各种不便。“消费维权律师志愿团”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在立案、举证等各个环节上为当事人提供便利。同时,积极引导纠纷当事人尽量进入简易程序,使纠纷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得到解决。


据悉,市消委会今年还要建立和推行消费争议投诉情况通报制度,督促经营者进一步提高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及正确处理消费争议的意识和观念;有效开展消费争议仲裁,为消费者提供多渠道、全方位的消费争议纠纷解决途径,有效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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