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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太仓市检察院推出律师介入检察机关信访工作制度

    日期:2009-03-19     作者: 李明耀 杨耀红 陈继平     阅读:2,255次
 涉检涉法上访接待一直是检察机关控申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江苏省太仓市检察院一方面狠抓办案质量,从根源上控制和减少涉检涉法上访,另一方面不断开拓创新,积极寻求解决涉检涉法上访的良方,推出了“律师介入检察机关信访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律师这一法律专业群体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解开“老疙瘩”

    当太仓市检察院控申科负责人、申诉人老方原单位领导在毛律师陪同下来到老方家中时,年事已高且身体欠佳的老方感到很意外。在接过有关单位送来的2000元慰问金后,老方连连表示感谢,并郑重承诺“再也不上访了”。一起长达三年的老上访案件终于在律师的介入下得到了圆满解决。 

    老方原系太仓一公司的党支部书记。1997年,太仓市检察院在初查案件中发现其涉嫌经济问题,后因种种原因未立案侦查,老方的相关材料则被移送纪检部门作处理,所扣押款项发还老方的主管部门,并按照规定办理了手续。2005年,已年过六十的老方到江苏省检察院上访要求退还被扣款项,检察机关当即立案复查并当面作了解答,老方当时也认可了复查结论。但是到了2006年,老方又开始上访,并在接下来的三年时间里不断向太仓市有关部门领导写信申诉,要求退回被扣押款项并作出书面处理。因为在老方的心里总有一个解不开的“疙瘩”。 

    太仓市检察院的领导在老方的一次次上访中看出了他心中的“疙瘩”,于是为他请来了毛律师。恰好这位有着几十年司法工作经验的律师是老方的同学加战友,有着多重身份的毛律师自然赢得了老方的信任。毛律师从法律的角度给老方详细解释了检察机关处理该案是完全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的,同时也真诚地表示会向有关部门反映老方的实际困难,共同帮助解决。 


    化解集体访

    2008年底的一天,5个外地人情绪激动地来到太仓市检察院控申科。他们专程从河南赶来,其中一个30来岁的妇女一进门就气愤地说:“我丈夫肯定是被谋杀的,公安局不立案,检察院可一定要给我做主啊!” 

    原来,去年8月,该妇女的丈夫与三个朋友在捕鱼时不幸溺水身亡。公安机关经过两个多月的调查取证后,认为这是一起意外事件,根据情况对相关人员作出了行政拘留12天的处罚。被害人家属则认定被害人系他杀,公安机关处理不当,要求检察机关立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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